(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100-2020-033 | 文 号 | 沪市监规范20200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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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12-01 | ||
沪市监规范〔2020〕14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业务受理中心: 《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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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05f0c388f14637b0e5ac04a7d40d83d2.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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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稿件: 图文解读:《上海市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