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100-2020-034 | 文 号 | 沪市监规范20200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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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12-09 | ||
沪市监规范〔2020〕1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 “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上海市认证协会,各有关认证机构: 《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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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061802177489780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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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稿件: 图文解读:《关于加强“上海品牌”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