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100-2021-002 文    号 沪市监规范20210002号
产生日期 2021-01-06

沪市监规范〔2021〕2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延长《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

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经评估,《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沪市监规〔2018〕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附件:
160853638323369303.doc 
相关稿件:
《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