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长《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 索取号 | AC6040100-2021-002 | 文 号 | 沪市监规范202100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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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21-0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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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监规范〔2021〕2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延长《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 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经评估,《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沪市监规〔2018〕1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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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6085363832336930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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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稿件: 《上海市企业“一照多址”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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