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须知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3-12-05

    一、面试时间

    2013年12月11日(周三)。

    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以上海市工商局干部人事处来电或手机短信通知为准,请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迟到30分钟者,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地点

    上海市工商局五楼第一会议室(肇嘉浜路301号,近大木桥路)

    三、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的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户籍在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工作证》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5、岗位所要求的最低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可携带身份证到本市就近的社保中心获取网上办事密码后,自行上网下载社保缴费记录;无法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必须提供累计岗位所需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6、一张1寸彩色照片,并自备一支黑色水笔。

    提供不真实材料或材料不全者,后果自负。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