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政务大厅办事服务方式的通告
索取号 | AC6300002202002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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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02-08 | ||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一网通办”服务优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疫情期间政务服务工作的安全、高效、有序,现就2020年2月8日起至本市疫情结束期间有关政务服务安排通告如下: 一、推行“网上办,不见面” 对企业注册登记、广告发布登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国发)、计量许可、特种设备许可、检验检测资质认定、特殊食品许可事项,由当事人登录本市一网通办平台进行查询及网上办理(网址:zwdt.sh.gov.cn)。 对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药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事项,请当事人将齐全的申请资料寄送至肇家浜路301号(封面注明:“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申请”)不见面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登录网站(网址:http://fw.scjgj.sh.gov.cn/shaic/publish!apply.action)办理。 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大厅对以上业务原则上不再提供现场办理服务。如需要领取证照的,可由市市场监管局安排邮寄送达。 二、现场“预约办,少停留” 对酒类批发许可事项及其他有特殊困难无法进行网上或不见面办理的情形,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电话预约、现场办理的服务,由当事人提前1日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于次日携带有关材料至现场办理。未事先预约确认的,政务大厅原则上不提供办理服务。 三、倡导“延期办,避高峰” 对非紧急的必须至现场办理的业务,倡导当事人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前来办理,尽可能降低人流聚集风险。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大厅已暂停档案查询服务及专利、商标窗口服务(专利商标办理事宜请参阅市知识产权局官网)。 四、落实“安全办,防疫情” 市市场监管局将全力做好办事场所消毒和服务人员卫生保障工作。当事人至政务大厅现场办理业务时,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出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引导。在办理期间应尽量减少活动范围,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现场。 五、网上办理咨询及现场预约的服务电话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