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企业跨区迁移登记工作,运用高科技信息化手段降低企业商务成本,以“数据交互”代替“企业跑路”,自2020年12月22日起,本市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如需办理跨区迁移业务的,请登陆并通过“一窗通”平台上的“跨区迁移服务”专窗完成预约,再前往迁入区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