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公告

索取号 AC60402012025284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5-04-28

  大明通商化学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名单见附件)涉嫌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请你公司在收到本询问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

  二、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录;

  三、公司进销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

  四、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五、公司内部经营活动记录。

  如你公司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瑾、屠颖     联系电话:021-642809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企业名单.xlsx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