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公告
索取号 | AC6040201202528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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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5-04-28 | ||
大明通商化学工业(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名单见附件)涉嫌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请你公司在收到本询问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一、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 二、公司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录; 三、公司进销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 四、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五、公司内部经营活动记录。 如你公司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因你公司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瑾、屠颖 联系电话:021-64280999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61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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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企业名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