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市场监管领域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012025420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5-07-11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沪委人才办〔2023〕22号)、《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20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市场监管领域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一)申报对象

  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市场监管领域人才选拔主要评选培养在市场监管领域取得创新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选拔对象分为两类:

  1.市场监管拔尖人才:在市场监管相关专业领域取得重大创新、作出重要贡献,能够体现行业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市场监管青年人才:在市场监管相关专业领域具备先进的专业知识、解决关键技术难题的能力,具有创新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范围

  1.从事质量、药品、广告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重点支持方向包括:从事检验检测、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食品等相关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从事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审评核查、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相关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从事广告策划、设计制作、行业研究、内容审查等相关技术工作的专业人才。

  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此外,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人员。

  二、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方式

  各单位于2025年7月31日前通过“上海国际人才网”有关页面填写申报信息。

  (二)申报要求

  同一单位申报拔尖项目的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申报青年项目的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同一人员每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用人单位及申报人要落实安全保密要求,申报材料应做好脱密脱敏处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三)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按要求打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8月8日前报送至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教育中心(威宁路393号)。

  申报联系人:

  傅老师  62906019      (材料受理咨询)

  闵老师  64220000-1412 (政策咨询)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