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政策法规处工作总结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0-11-25

  2009年,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局)政策法规处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围绕本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四个确保要求,在局党政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质量和安全年”系列活动为抓手,围绕局重点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立法起草工作,努力完善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地方法规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着力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新闻宣传力度,积极塑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良好形象;加强政策研究,集思广益为各项业务建言献策,有力地落实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中的有关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法制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加快法规建设步伐,依法行政的地方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1、做好立法起草工作。针对上海大型游乐设施多、世博会即将召开、安全要求高的实际,市局根据新修订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调研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区县局、企业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上海市游乐设施管理办法(草案)》报批稿,上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并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完成了征求意见、会签、修改等工作。

  2、做好立法起草储备工作。组织华东六省一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在上海举行华东地区法制工作联络网第十次会议,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立法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进一步修改《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草案),组织起草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办法》(草案)。根据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实际,对《上海市工程设备监理管理办法》作了进一步修改补充,启动了《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修订起草,为2010年立法起草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3、做好《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协调工作,现《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已经上海市人大通过并发布。经过沟通,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相关内容在《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中得到充分的反映和细化,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法律支撑。

  4、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求工作。根据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对《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上海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60个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进行研究和分析,在维护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和法制统一的前提下提出200多条修改建议,其中相当部分意见被采纳、吸收,保障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的履行。参加了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召开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旅游条例》、《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立法座谈会,积极为地方立法献言献策。

  (二)强化执法依据动态管理,认真审查清理规范性文件

  根据2008年7月1日以来颁布施行的6件法律法规和废止的5件法律法规,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依据和事项进行梳理调整。经梳理,新增执法事项10项,变更执法事项5项,取消执法事项12项。梳理调整结果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公告,实现了执法依据和事项的动态管理。

  为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市局特地对历年来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了清理,确认继续有效的74件,需作修改的6件,予以废止的11件,已失效的1件。对失效和拟废止的文件,以沪质技监法[2009]210号文向社会公布,对需作修改的6件确定了修改时间表。对新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和《上海市名牌管理办法》,由于事先严把合法性审查关,现都已顺利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行政审批行为日渐优化

  2009年,市局结合上海实际,下发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就提高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十项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明确了2009年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方案。2009年,市局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压缩办理期限和扩大统一办理为重点,稳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根据上海市审改办的部署,在2008年上报的54项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对市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作了再次界定。目前,已经确认取消的有“重要计量器具销售备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委会资格认定”、部分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棉花收购加工单位质量保证能力资格认定”、“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食品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改建设计审查”、“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备案”、“电梯销售单位销售电梯产品目录备案”等8项;确认调整审批程序的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不再列入企业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确认与发放” 实行与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外省市工程设备监理机构在本市开展工程设备监理业务的备案”移交市设备监理协会;“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等 4项行政事务下放到区县办理。

  2、下放部分行政许可受理权。结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签署的部市合作备忘录确定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改革创新区”建设和浦东综合配套试点,先行在浦东、奉贤区试点开展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受理工作。

  3、尽力压缩审批办理期限。全面梳理市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期限和优化工作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审批期限。其中,与有法定审批期限的相比,提高效率22.8%;对无法定期限规定的也按现行审批期限进行缩短,提高效率44.8%。

  4、调整了统一受理事项范围。根据实施情况对列入统一受理的行政事务再作调整,将凡是适合于统一受理模式的行政事务基本纳入统一受理目录。率先在长宁、闵行、卢湾三区开展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确认与发放”并联审批试点工作。

  (四)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力促进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开展系列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布置,对局系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的自查、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开展了《行政许可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布置,组织开展了《上海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标准化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执法检查都对局系统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

  二是继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开门审案工作。总结和通报开门审案试点工作情况,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要求;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科长和法制员现场观摩了普陀区局的开门审案,取得良好效果,闵行、徐汇、长宁、杨浦、青浦等多个区局陆续开展开门审案,使上海的开门案审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此外,市局还组织市食监所、浦东区局、徐汇区局等单位赴江苏省学习说理式执法。

  三是开展执法工作调研和案卷抽查。对市局所属执法单位进行全覆盖的上门案卷抽查,共抽查执法案卷220余件,对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对执法工作中的难点及时予以指导;同时对开门审案、案由库使用、一门式受理、行政执法规范和罚没物品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调研,推进了相关工作。此外,我们还完成2008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分析、点评、通报和优秀案卷的评选交流工作。

  四是完成案卷评查工作。举办2009年度案卷评查会议,对118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背靠背的案卷评查,对执法单位上报的27个案卷进行行政处罚优秀案卷的预选工作,15个案卷进入决选。

  五是审理报批的重大行政案件60件,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办案程序、处罚合理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改进意见30条,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复核完毕区县局备案案件175件,提出改进意见30多条,促进了依法行政。举行行政处罚听证1次。

  六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复议法》实施十周年的座谈会,总结《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的行政复议工作,杨浦区局、徐汇区局对如何应对行政复议进行了经验介绍,与会人员对一些复议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并充分肯定市局行政复议中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所取得的成绩。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3件。上海市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不服宝山区局行政处罚复议案和汤尼威尔(上海)服饰有限公司不服徐汇区局行政处罚复议案,均经调解后由双方和解结案。潘杰敏不服南汇区局举报申诉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案件,经审查予以维持。办理张廼坤等不服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的2件行政复议案,经工作后,申请人撤消申请而终止。

  (五)创新工作方式,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行政执法

  2009年,市局积极尝试以信息化为手段,提高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性。

  一是“行政执法辅助支持系统”顺利通过专家验收并不断完善。系统中包括执法指导模块和案由处罚模块,涵盖了执法依据(法规)、执法规范、问题解答、处罚案由、自由裁量规则、案例分析、执法参考等在内的七个数据库。系统验收后,又根据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8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两次维护更新了案由库,新增行政处罚案由84个,确保整个行政执法辅助支持系统有效运行,对提高办案质量、规范办案程序发挥很大作用。

  二是开通网上行政复议系统。组织力量开发网上行政复议受理系统后,在市局政府网页上开辟专栏,开通行政复议网上受理通道,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系统开通后,方便了行政相对人在市局门户网站上进行行政复议的网上申请、查询复议办理情况和复议处理结果,也是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透明化,主动接受监督的一个尝试。

  三是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系统,建立了执法人员数据库,实现了执法人员的考核发证、执法培训、年度验证以及执法发证的发放、暂停、吊销、注销、收回等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

  四是着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系统研究》开发工作,通过开发通用案件审理模块,运用信息化流程控制手段做到案件审理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现行政处罚案件远程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目前,该课题被列入2009-2010市局软课题,相关客户需求已经梳理、整理完毕。

  五是积极推广行政审批网上受理工作。完成了15项审批事项的网上受理系统的开发,分三批开通,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

  (六)加强执法指导,大力提高办案水平

  一是专题研讨疑难问题,统一执法口径。下发《关于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明确了局系统行政执法中各类疑难问题的处理方法,对有关执法工作程序等作了规范。对新出台的规章《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建议。讨论《特别规定》在行政处罚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统一执法口径。就食品执法职责分工召开专题会议,再次明确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和化妆品行政执法职责分工。

  二是编写系列资料,规范执法行为。编写了《食品安全法学习资料汇编》、《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新编(2009年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汇编(2006年—2008年)》、《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政策法规工作研究选编(二)》等书籍资料,数字达50多万字,方便了基层执法人员参考、学习。其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电子版编入“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支持系统”,指导正确制作行政处罚文书。

  三是加强个案指导,服务基层单位。市局积极发挥法律人才集中的优势,加强对金山、闸北、崇明、长宁、浦东等区县局和市稽查总队处理有关疑难案件处理、行政应诉的指导,派员出庭应诉上海安康电器设备厂诉上海市虹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的二审及庭外和解,有效地服务了基层单位。也对如何统筹发挥局系统法律人员作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四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对新进执法人员82人进行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申办近百人国家局执法证;完成系统398名行政执法人员《上海市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完成局系统12名公职律师的年检注册工作,向市司法局申请第二批9人公职律师执业执照。

  五是接受了市政府法制办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专题调研。市政府法制办调研组对市局出台《关于行政处罚裁量的若干意见》,会同江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苏、浙、沪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上海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

  (七)深入开展法规工作研究,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撑

  1、组织重点课题专题研究。第一,《关于上海推进产品责任保险制度的探索与研究》课题由市局组织牵头,由上海市金融办、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局、人保上海分公司共同参与,前后已走访14个区局,收回调查问卷580份,调查企业1100多家,完成了课题报告(初稿)和修改稿。第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制度研究》课题研究方面,课题组参考了其他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借鉴了卫生、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做法,结合实际创设了些新的制度,形成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建议稿)》、《关于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建议稿)> 的说明》、《修改情况对照表》等课题成果。其中,对罚没物品内部管理流程、罚没物品拍卖、罚没物品绿色处置、无主物品处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所设计出的一系列新制度成为课题的亮点。第三,《案源评审制度研究》课题的开展,形成了论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情报信息制度初探》,分析了 行政执法情报信息采集现状与不足,阐明建立行政执法情报信息制度的意义,论述了建立行政执法情报信息制度的可行性,提出了建立情报信息制度的相关构想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课题组还提出了《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举报受理与评审办法(建议稿)》。第四,产品质量申诉课题研究。经过对上海市产品质量申诉工作的总结和研究,完成《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举报申诉工作管理办法》的送审稿。第五,《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一致的行政执法机制的研究》课题,在完成论文《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质量技术监督执法领域的统一》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意见》。这些课题的开展,为市局出台规章、制度或意见做了前期调研和知识储备,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也为市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不断前进提供了理论支撑。

  2、认真做好《政策法规工作研究》简报编辑工作。召开《政策法规工作研究》简报编辑研讨会,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后工作进行研讨、策划。完成“政策法规工作研究”简报改版工作,改版后的简报将设置“典型案例”、“他山之石”、“质监法治”、“工作研究”、“经验介绍”、“法制热点”、“问题探讨”、“质量论坛”、“法规解读”等栏目。全年编发《政策法规工作研究》简报9期,刊登各类文章19篇。简报因其理论联系实际、内容丰富、信息量大和指导执法实践强等特点受到了领导和基层执法人员的普遍欢迎,成为市局法制工作中的一个拳头产品。

  (八)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依法行政的意识深入人心

  一是下发《2009年度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对全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大力宣贯《食品安全法》。转发了国家质检总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知的通知,转发的同时,就如何贯彻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对市局各业务处室、各区县局分管局长、行政执法科长、食品科长、法制员以及食品行业协会人员150余人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组织我系统近300人参加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食品安全法》培训。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组织局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和食品生产企业参加总局主办的《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并组队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取得三等奖的好成绩。四是开展“质量和法律知识竞赛。配合“全国质量知识竞赛”活动,在上海市范围内开展质量和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并组织19个区县局、7个直属机构和3个企业的87名代表参加复赛,9家单位进行决赛,最终长宁、卢湾等区局获得了好成绩。会同上海检验检疫局积极组织机关和企业人员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质量知识竞赛的复赛,获得了决赛三等奖的好成绩。五是组队参加长三角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二等奖。

  (九)发挥法制队伍专业特长,推进“部市、局区和两局”合作

  1、积极参与国家质检总局与市政府合作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战略,巩固和深化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成果,积极做好世博会的筹备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与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市局安排法规处具体负责推进合作工作。法规处积极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了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合作内容,经过反复协调,合作内容得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和市政府同意。经过近一年的努力,2009年9月2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市政府在上海签署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的备忘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出席了签署仪式,国家质检总局局长王勇和上海市市长韩正共同签署了《备忘录》并作了重要讲话。备忘录明确了双方的合作宗旨,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要在浦东共同创建“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改革创新区”,要开展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和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水平示范试点工作,要在上海营造良好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执法环境和条件。备忘录中,国家质检总局从支持浦东新区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先行先试、支持上海世博会的各项工作等方面提出了9项具体措施;市政府从加大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方面提出了8项支持措施。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必将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为上海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积极推进市局与区县政府合作工作。2009年7月15日,市局与奉贤区政府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奉贤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框架协议》。市局局长黄小路、奉贤区政府区长时光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沈伟民、奉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徐剑萍分别代表市局和奉贤区政府在协议书上签字。框架协议中,市局从支持奉贤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提出了6项工作重点,奉贤区政府从支持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的角度提出了6项工作重点。这是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与区县政府之间签订的首个合作框架协议,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之一,也是条块资源整合的创新,将有力推动上海的质量兴区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实现新的跨越。会上,奉贤区质量技术咨询服务专家团同时宣布成立并颁发聘书。此后,市局还以类似模式,同徐汇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

  3、市局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作方面,合作框架和协议在2008年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

  二、新闻宣传工作如火如荼,良好舆论氛围日益形成

  2009年,围绕“质量和安全年”建设质量宣传年的要求,新闻宣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搞好各项业务日常报道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重大活动的重点报道、专版专栏的窗口报道,以及全面详尽的深度报道。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推出22个专版;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上推出6大专栏,刊登专栏报道51篇;先后有5位局长分别接受媒体10余次专访;在3·15、5月份和9月“质量月”先后掀起了3次“质量和安全年”的宣传高潮;首推了局季度新闻发布会制度,至今已先后组织媒体记者800多人次对近90次重大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截止目前,中央、地方报刊、广播、电视和和网络媒体刊登报道3500余篇次。在宣传的力度、报道的深度、视角的广度以及宣传高潮的密集度、宣传形式的组合度和宣传手法的创新度上,与往年相比都有了一定的提升和拓展,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形成了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跟踪的立体宣传格局,营造了上下呼应、市区联动的宣传声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掀起3次集中新闻报道宣传高潮。一是,大力营造春令热线宣传声势。在印发《通知》、制定《活动方案》的基础上,举行以“净化消费环境、提振经济质量”为主题的12365公益咨询服务活动暨“春令热线”开通仪式。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小路,文新联合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吴芝麟出席活动,现场接听“春令热线”投诉和举报电话。副局长沈伟民、季晓烨和新民晚报社党委副书记韩春培等领导出席。接着开展了为期7天的“春令热线”系列活动,协调组织了专项执法行动16次,举办了专场投诉咨询服务4场,建立了由12名技术领军人物组成的专家后援团,提供了8大类110项百姓免费检测服务,开放了与民生相关的5大权威检测实验室,组织了重点产品质量分析会、专家上门服务、居民水电煤“三表”免费检测等惠民惠企活动4次;《新民晚报》组织强大的记者报道队伍,每天派出三路以上记者奔走在各个活动现场,每日用一个整版对当天活动予以报道,连续7天用近9个整版,广播、电视、报刊以近百篇次的篇幅,新民网视频通过全程跟踪对“春令热线”活动做了多视角、全方位的集中报道。取得了持续时间长、活动内容新、宣传声势大和社会反响好等4大成效。被媒体喻为“春雷霹雳”、“春风化雨”、“春江水暖”和“春意融融”,受到了“最有力的执法行动”、“最到位的民生提醒”、“最权威的专家声音”和“最贴心的上门服务”的高度评价。二是,掀起5月“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宣传新高潮。制定了“质量和安全年”的宣传方案,组织了首次以局名义召开的“质量和安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由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副局长发布“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相关信息,向各大媒体全面介绍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意义、目标和主要内容。在解放日报上推出了7个专版;在报刊、网络上推出了5大专栏,刊登专栏报道25篇;组织刊播局长专访6篇次;先后邀请记者145人次,对12次重要活动进行了现场采访,中央、市、区县和网络媒体刊登报道720余篇次。三是,强化“质量月”活动的系列宣传报道。在“质量月”期间,围绕“共铸质量安全、同迎精彩世博”的活动主题,确定了“组合宣传”、“集中宣传”、“专题宣传”和“日常宣传”4大板块26项宣传内容,并先后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120余位记者对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质量月”开幕式、七宝老街创建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启动仪式等10次重要活动进行了采访报道,刊播相关报道500余篇次,形成了“质量月”活动集中宣传的声势和效应。

  (二)首次推出局季度新闻发布会制度。为了强化“质量和安全年”的宣传工作,从2009年二季度起,市局首次以局名义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并形成了季度新闻发布会制度。2009年5月19日下午,召开了“质量和安全年”专题新闻发布会,由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副局长发布“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相关信息,向各大媒体全面介绍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意义、目标和主要内容。中央媒体、市级新闻媒体、区县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共39家传媒,派出了54位记者的强大阵容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采访报道。2009年8月27日上午,市局召开了3季度新闻发布会,由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副局长发布上半年“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质量月”安排、近期推出的政策性措施等相关信息。沈伟民副局长和黄肖强处长还回答了6 家媒体的提出的9个问题,中央媒体新华社,解放日报、文汇报、新民晚报、SMG电视中心、上海电台等19家市级新闻媒体,徐汇有线电视等12家区县媒体,以及东方网、新民网等2家网络媒体共34家传媒,派出了50位记者的前来采访报道,会后各类媒体发表相关报道近百篇次,为上海“质量月”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09年11月19日下午,市局又召开了4季度新闻发布会,这是“质量和安全年”中市局召开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这次发布会围绕“质量和安全年”中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局服务世博的专题,由局新闻发言人沈伟民副局长介绍服务保障世博的工作进展情况、下阶段服务保障世博的重点任务以及近期其他重要工作,并就媒体关注的《家电维修企业质量服务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规范》地方标准的基本情况等问题进行了回答。新华社,解放日报、SMG电视中心等18家市级新闻媒体,12家区县媒体以及网络媒体共30家传媒,派出了49位记者与会采访报道,为上海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再一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声势。

  (三)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深度报道。一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宣传。2009年2月7日,《解放日报》在第二版头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迎难而上推进‘四个确保’”专栏,刊登了《建三个服务平台助“过冬”——上海质监用技术力量助企业提高生产能力》一文。2009年2月14日,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在晚上六点半新闻档“迎难而上  坚定信心”主题报道专栏、九点半“晚间新闻”以及2009年2月15日七点“上海早晨”新闻中,3次播放了市局积极贯彻中央1号文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力促上海传统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服务于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稳定农民就业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主题报道还配发“编后”短评,对市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予以肯定。这些报道集中反映了市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二是,积极宣传帮扶企业工作。组织10多家媒体对市局推出帮扶企业12条措施、名牌企业集中发布招聘信息活动进行采访报道活动。中央人民政府网站也进行了报道。2009年2月14日,《中国质量报》头版头条刊发了《质量会诊  技术取暖——上海质监局帮扶中小企业过冬》一文。该报在编者按中写道在经济形势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上海质监部门的做法“使质监部门的监督与服务达到了有机的统一”。2009年3月16日,《中国质量报》刊登了《上海:有的放矢推出服务企业新举措》,报道了市局进一步服务企业的12条措施。三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宣传力度的要求,在上海法治报推出题为《添乐增趣要小心  劣质玩具存隐患》的一个整版宣传,重点报道了典型案例、选购须知、《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主要内容等内容。四是,在新民晚报推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出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价体系——确保“高龄”电梯上下平安》的整版,报道了市局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工作情况。五是,组织开展“520世界计量日”系列活动的深度报道。解放日报等三大媒体刊登对郑光辉副局长就本市集贸市场电子秤监管措施和技术手段的联合专访,拉开“世界计量日”系列宣传的序幕。此后,新华社、解放报、SMG电视新闻中心、上广990等十多家媒体,分别对2009年5月20日、21日举行的本市首家计量诚信示范社区创建、“长三角”三表计量检定技能比武、省际公路加油站联合执法等活动进行了广泛报道。六是,围绕国家质检总局与上海市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奉贤区政府签署合作协议、首届市长质量奖颁发仪式、本市首家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验收、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对上海企业服务明察暗访活动、工博会标准化论坛、“抗击甲流、关爱师生”中小学测温仪免费计量校准等重大活动组织了主要媒体的联合采访,推出了相关的深度报道。

  (四)强化专版专栏专题专访阵地宣传。一是,积极组织局领导的媒体专访,充分发挥高层访谈的宣传“放大效应”。2009年以来,市局5位行政领导全部接受记者专访, SMG新闻中心、上广990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以及中国质量报等主流媒体刊播局长专访10余篇,着重介绍了市局春令热线、市长质量奖、质量和安全年、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风险评估、电子秤长效监管、科技兴检、服务标准化示范试点、公共信息图形标志规范等特色工作内容。二是,先后在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本市主要报刊,推出专版22个,集中宣传3.15系列活动、市长质量奖、特种设备监管等质量技术监督的重要工作,积极发挥专版宣传冲击力强的“集约效应”。三是,为了适应“质量和安全年”的宣传要求,在解放日报、上海法治报、天天新报和新民网开辟和巩固了6大专栏,刊登专栏报道50多篇,形成了“质量和安全年”宣传的“阵地效应”。四是,围绕全年业务工作的亮点、热点和重点,先后组织30多余次专题采访报道,切实发挥专题宣传的“倍增效应”。如2009年9月份,邀请上海电台、解放报、新闻晨报、电视台等媒体2次跟踪采访加油机突击检查行动,10多家媒体做了大篇幅的专题深度报道,在报道加油机执法检查全过程的同时,还对可能导致加油机加油量与汽车油标仪表数值存在偏差的原因进行深度分析报道;又如为报道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月饼过量包装和质量监督的检查情况,央视派记者深入本市生产企业、大卖场和市计测院、市质检院有关实验室进行采访,并于2009年9月21日在央视新闻频道的新闻节目中予以播出。此外,在“规范公共标识、文明迎接世博”活动的专题报道中,解放日报、中国质量报对该系列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解放日报先后以一个头版头条、两个四分之三整版的力度予以宣传,央视也为此进行了采访,形成了深度的系列报道。既普及了市民关于公共标识的基础知识,提高世博期间百姓对标识的认知度,又展示了市局在“规范公共标识、文明迎接世博”工作中的成效。

  (五)不断探索开辟新闻宣传的新途径。一是,首次参加了由电台、网络、报刊、通讯社四类传媒联合推出的“民生访谈”节目。黄小路局长在近一小时的现场直播采访中,全面介绍了市局全面履行职责的情况和下一阶段的打算,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进行现场直播,东方网进行现场图文直播,新闻晚报于当天用两版篇幅进行全面报道,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了上海质量技术监督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工作成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首次在网络新兴媒体——新民网上,开辟了市局“质量和安全年”专栏,及时大量运用文字报道、图片新闻和视频图像的形式,以图文并茂、喜闻乐见的方式,鲜活报道 “3.15”、“质量月”乃至整个“质量和安全年”的活动动态。三是,首次参加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上海”在线访谈节目。在一个小时主题为“质量月里话质量”的节目中,沈伟民副局长重点解答了网民普遍关心的2009年质量月的特点和主要活动安排、质量白皮书的基本情况、加油站的计量准确监督、新近出台的两个油品地方标准、食品添加剂监管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等14个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局网站同步作了链接报道。四是,配合计量处、联手新华社,首次推出了市局专项工作成效展——“质监促进节能全民共享世博”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节能工作成效展,充分利用会展图文并茂、直观生动的优势,全面展示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为本市节能降耗、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质量保障和技术支撑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实现了新华网的网上展示,还积极组织SMG新闻中心、上海广播电台、新闻晨报、劳动报等本市主流媒体对该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该活动还在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等6家中央媒体网站、4家地方媒体网张以及2家其他媒体上进行了宣传报道。五是,抓住新颁布法律法规宣贯的有利时机,强化相关工作的新闻报道。先后组织了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舆论宣传。报道市局积极履行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赋予的节能监管职责,开展“特种设备进校园”活动等;还组织SMG电视新闻中心、广播新闻中心、看东方栏目分别对市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了市局在食品生产监管领域切实推进企业落实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的主要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中心的工作职能等方面新采取的一系列举措。

  (六)稳妥应对质量技术监督新闻突发事件。一是,应对组织机构代码验证收费投诉。针对部分中介服务机构模仿政府公文,误导并向企业收取300元费用,使得部分企业向市政府投诉的情况,法规处联系媒体进行采访和暗访,组织采写新闻稿。上海人民广播电台、解放日报、新闻晨报等媒体在2009年1月9日至14日期间纷纷以《“李鬼”铆上组织机构代码证验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强调,未曾委托且信息不变验证免费》等题目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全面地向社会传递正确信息,及时澄清误解、以正视听,避免了更多企业上当受骗。二是,积极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妥善处理了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每日经济新闻、21世纪经济报、中国经济时报、新华社、解放日报、北京青年报、京华时报、华商报、路透社北京分社、美联社北京分社等30家媒体的采访申请,及时向社会发布已经确认的信息,避免或者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如嘉定区龙门吊倒塌时发生后,第一时间派员到现场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连夜发布该事件的新闻统发稿,掌握宣传主动权。此外,还利用新闻发布会发布调查情况,纠正了“事故发生地为京沪高铁”的不正确说法,较好地起到了舆论导向作用,逐步平息了社会对该事故的关注度。三是,做好“沪IV”汽油的舆情应对工作,“沪IV”汽油上市,适逢调价和气候转冷,一些车主反映的熄火、抖动、油耗大等问题被媒体广泛关注和报道,为此,我们一方面密切关注和分析舆情,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妥善回应媒体的采访要求,有选择地安排主流媒体的相关采访,注意利用新闻发布会等途径适时发布市局相关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