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质量监督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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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2009-09-18

  2008年,我国成功举办了奥运会,发射了神州七号;也遭受了特大雪灾、汶川大地震;发生了三聚氰胺事件这起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全球金融危机也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2008年,监督处的各项工作始终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监督处全体同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和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质量监督工作全局,围绕安全、节能、环保,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完善质量监督体系、行政执法体系和检验技术保障体系,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开展了一系列保障奥运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质量、服务中小企业提高质量竞争力等工作,沉着应对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以来的各项后续工作,为推进本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促进本市社会经济发展承担了应尽的职责,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08年监督处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履行产品质量监督职责,监督检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围绕安全、节能、环保,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促进本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1.突出重点,分类分层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依据《产品质量法》所赋予的职责,结合上海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特点,不断加大对涉及人体健康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和有关组织反映强烈的产品、以及涉及节能环保的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全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指南(2008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指导要求,结合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状况,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2008年,围绕“健康安全”和“环保节能”两个主题,重点开展了对家用电器、建筑装潢类产品、服装鞋帽类产品、妇女儿童产品、车辆及配件、重要工农业生产资料、信息技术类产品、能源产品以及其他与消费者健康安全息息相关的日用消费品等9大类产品共计173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包括市区两级监督抽查、市级专项整治、区域整治)。

  截止12月上旬,已完成了对其中147类产品的检查工作,共计抽查产品4963批次,合格4047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1.5%,较2007年的76.6%提高了4.9个百分点。其中:市级监督抽查产品110类3871批次,合格319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2.6%;市级专项整治抽查产品13类52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5.6%;区县监督抽查产品6类17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5.0%;区域整治(涉及8个区县,7类产品)抽查产品39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2.4%。

  此外,本市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为85.4%,高于全市平均抽样合格率3.9个百分点。

  2. 国家抽查上海产品抽样合格率高于2007年同期水平

  2008年1-3季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共涉及本市864家企业生产的129类999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897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92.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5.7个百分点。

  3.监督抽查后处理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责令整改、限期复查、通知收回、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对抽查中发现质量问题严重的电热饼和橡胶热水袋实施强制召回,在全市范围内检查了115家经销和生产企业,查获并责令企业强制召回电热饼(袋)2434件、橡胶热水袋5271件,共计7705件。

  二是及时公告抽查结果,保障老百姓合法权益。为督促本市相关生产、销售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控制,同时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产品,2008年,我们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市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告了空调、食品加工器具、地板、涂料、木家具等81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进一步增强了产品质量抽查结果信息公布的透明度。

  三是督促区县局完成后处理工作。1-2季度,督促区县局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计431批次。同时在局门户网站对未完成整改复查的情况进行了4次通告,其中涉及复查不合格企业14家,逾期不改正企业5家。

  四是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质量分析会,抽查一类产品,整顿一个行业。为提高监督抽查有效性,使监督抽查真正成为提高企业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结合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行业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组织召开行业质量分析会,宣贯标准要求、交流管理经验。2008年组织开展了对商用制冰机、塑料购物袋以及灯具产品生产行业的质量分析会,本市商用制冰机、塑料购物袋、灯具等生产行业的100余家生产和销售企业参加了质量分析会。

  (二)认真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做好停止免检制度后的后续工作

  2008年9月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免检制度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组织区、县质量技监局、相关行业协会、质检机构及专家开展了2008年度本市国家免检产品申请企业的推荐申报、宣贯培训、产品抽查、现场核查、书面审查、网上公示及质量稳定信息查询等工作,并函请统计、税务、环保、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政府部门协助出具经济指标、缴税、环保和出口检验情况等证明文件。

  共召开了2次免检工作的宣传培训会,120多家企业180多人参加;组织了13个质检机构对免检产品目录中的33类271批次产品进行了市级专项监督抽查;组织质检机构、行业协会的100多人次的专家对50多家申报企业进行了生产条件的现场核查;组织了行业协会、区、县质量技监局对80多家申报企业进行了集中书面审查。最终,本市共有81家企业的申报材料符合2008年度免检产品申报条件,其中,新申请的有53家企业,期满重新申请的有28家企业。

  同时,加强对免检产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督促免检企业定期报告质量状况,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对免检产品开展国家监督抽查,核实、处理免检产品的投诉举报事件,对确实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免检产品按规定从严处理。组织动员免检企业为抗震救灾提供优质产品和对口支援,实施抗震救灾物资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免检制度实施8年来,对避免地方和行业的多余的、重复的检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促进企业、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考虑到食品的特殊性和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因素的复杂性,停止实行食品免检,后又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停止实行食品类生产企业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08〕648号)的要求,组织召开了食品免检企业座谈会,督促食品企业将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做好停止免检后的后续工作。

  (三)注重抓小放大,扎实开展重点监控、区域整治工作

  1.继续实施以企业自律、行业规范为主,产品抽查为辅的重点企业主导产品质量监控工作

  对上汽集团股份、宝山钢铁股份、上海石化、高桥石化、上海航天局、电气集团、上海华谊(集团)、上海广电集团等8个集团公司所属重点企业的主导产品实施质量监控,全年对48家企业的66种产品开展质量监控,稳定和提高了本市支柱产业主导产品的质量水平。

  2.稳步推进区域性质量问题的整治工作

  组织9个区、县局对建筑外窗、人造板(除地板外)、电动自行车、建筑石材、木家具、烧结砖、电线电缆等7类产品开展了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全年共抽查442批次产品,合格364批次,全年平均抽样合格率82.4%。全年共完成423家次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合格68家次,基本合格317家次,平均合格率91.0%。通过区域整治,大部分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都较整治前得到了改进与提高,一部分较差的企业在整治中关停并转,区域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地带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四)在全国首次开展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工作

  根据《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7号)、《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质检质[2003]246号)的有关规定,受理了全国第一家申请企业——日立建机(上海)有限公司的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准予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五)寓服务于依法履行质量监督职责之中

  1.举办“3.15”大型咨询服务活动暨 12365 “春令热线”开通仪式,促进市民增强质量意识

  3月15日,我局联合杨浦区人民政府、新民晚报,在杨浦区五角场万达广场,共同举办以“共担责任  共促和谐”为主题的2008大型现场咨询宣传公益活动暨2008年春令热线开通仪式,并向18位《新民晚报》特聘质检专家发放了聘书。

  共组织了15家质检机构、近百家免检名牌企业参加,提供涉及市民日常生活各方面的咨询。现场接受质量投诉及相关咨询140余人次,受理40余起,投诉主要集中在电器、电脑、皮革、皮鞋、服装等方面。咨询和专家答疑1200余人次,涉及食品、化妆品、家具、家电、手机、玩具、鞋帽、五金、打印机、电脑、MP3、眼镜等18大类的产品。免费服务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及小纪念品32000余份。同时,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发放产品质量问卷调查表350份。本次便民公益服务活动吸引了万余名市民参加,赢得了社会广泛欢迎。

  2.结合职能工作,促进不合格产品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竞争力

  针对不合格产品中小企业质量意识较为淡薄,在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关键工序记录及出厂检验等方面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一是组织区县局及质检机构专家采取上门指导、现场服务的方法,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诊断”,开出“良方”,指导企业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改,解决困扰企业的质量问题,促使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完善。二是组织企业进行质量技术法律法规、产品标准等方面的宣贯培训,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中小企业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通过向中小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大部分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实物质量得到了改进与提高。相关质量监督服务中小企业事迹在9月21日解放日报的头版头条予以了报道。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第一批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组织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3月至11月,我局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全面落实“查”、“治”、“管”、“扶”、“建”各项工作措施,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第一批5类重点产品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了涉及安全健康的与百姓密切相关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

  (一)各项整治任务和目标按计划完成

  1.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档案目标如期完成

  经摸底清查,本市第一批五类重点产品企业基数为1656家,其中家具企业708家、服装企业659家、油漆涂料企业228家、玩具企业55家、仿真饰品企业6家;累计建档企业数1656家,已100%建档。

  涉及涂料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共57家,占建档数的3.4%;涉及玩具、溶剂型木器漆等2大类3C产品生产企业共120家,占建档数的7.3%;另外还对第二批新3类重点产品中涉及瓷质砖、混凝土防冻剂2大类3C认证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普查,共18家,都100%建立了质量档案。

  2.备案的企业标准100%进行了复审

  市局组织本市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标准化协会、市质检院、市涂料研究所、市服装质检站等20余家单位,对第一批5类重点产品备案企业标准进行了全面复审,复审完成率100%,对生产5类重点产品企业执行标准情况开展全面调查、登记。

  此次备案企业标准复审,共涉及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1277家,备案企业标准1638项,执行国家/行业标准2910项(注:另有379家企业因属于仅按合同从事来料加工生产企业或企业已关停并转等原因,未列入此次复审范围)。经清理,1277家生产企业的1638项企业产品标准中,1038项有效确认,423项修订后继续有效,177项因各种原因予以废止,同时还补办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5项。目前,本市现有5类产品有效企业产品备案标准1476项。

  3.属于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取证情况

  截至11月20日,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涂料企业共有57家,目前本市已有4家企业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7家企业已申请发证并在核查中,1家企业申报材料补正中,共计42家。其余15家企业已签订不再生产发证涂料产品的承诺书。本市共有玩具应获3C认证企业数30家、油漆涂料应获3C认证企业数90家,合计120家。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界定的要求,本市5类重点产品生产企业中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管理产品已100%取证,完成了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目标任务。

  4.新获证产品100%监督抽查一次

  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新获证企业为1家(电动玩具产品),经检验,判定为合格,完成了新获证产品100%抽查一次的目标任务。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对5类重点产品分门别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监督抽查和检查,共抽查了13类601批次产品,实物合格498批次,实物质量合格率82.3%。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截止至10月30日,第一批家具等5类重点产品:共出动执法人员6150人次,检查生产单位1730家次,查获案件129起,其中立案案件89起,查获货值195余万元,罚没款91万余元,查处无CCC认证案件2起,查处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案件3起,端掉窝点3个,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案件2起。总局挂牌督办的案件2件。

  (二)以监督抽查和行政执法为有力抓手,力求专项整治效果

  1.开展对5类重点整治产品的多形式、广覆盖的检查。

  一是结合节令特点对部分重点产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对童车、玩具、儿童服装、婴幼儿服饰4类儿童产品开展市区联动专项监督抽查;结合夏季节令特点,对针织T恤衫、衬衫和其他休闲服装共3类服装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在秋季入学前夕,对列入重点产品目录中的校服和水彩笔和记号笔等类似文具玩具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查。

  二是探索性采取三类产品联合抽查的方式。针对家具生产企业中使用无证产品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木材、人造板、胶粘剂、木器涂料等原辅材料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采取了三类产品联合抽查的方式,重点是实木、人造板组合的家具和全人造板的家具,并首次对这些企业在生产中使用的人造板和胶粘剂进行了抽样检验。

  三是对仿真饰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实地检查。针对本市仿真饰品生产企业较少、产品种类纷繁复杂的现状,采取了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的整治措施。

  2.在专项整治行政执法中坚持“三个衔接”。

  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与建档清查相衔接”。在专项整治建档清查、排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行为,迅速调查处理,形成工作良性互动,提高执法效能。还对重点案件加大了督查、督办力度。

  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与监督抽查相衔接”。加强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执法查处工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做到“快、狠、准”,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三是坚持“行政执法与申诉举报相衔接”。对涉及重点整治的五类产品的质量申诉,局12365申诉举报中心做到密切关注、认真办理、件件有落实。对申诉举报中涉及本地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调查处理。

  三、围绕国家重大部署,积极应对国家重大事件。

  (一)组织开展服务奥运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为切实保障奥运会本市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市府有关要求,从7月1日起至10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保奥运、迎国庆”为主题的百日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期间,全市质量技监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6300余种产品,检查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5400余个,检查奥运纪念品及其他产品生产企业2270余个,涉及产品货值约1.47亿元,端掉黑窝点11个,吊销生产许可证1个,建议吊销工商执照1个,查获案件324起,其中立案290起,货值10万元以上案件22起,大要案7起,罚款总额564万余元,销毁产品货值15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3起。

  一是全面开展保奥运专项监督和执法打假工作,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上海体育场及涉及奥运服务的华亭宾馆进行迎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场馆、宾馆内使用的公共图形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在用的器材、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的要求。奥运会期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奥运保障行动”, 牢固树立“奥运期间无小事,涉奥问题无小事”的思想,围绕重点区域,针对奥足赛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等周边区域开展奥运保障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CCC强制性认证产品、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窝点,进一步整顿本市奥运赛事周边生产环境。

  二是着力开展“保平安奥运”床上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7月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先后多次对上海奥林匹克俱乐部、华亭宾馆等涉及奥运服务宾馆,华山医院等承担赛区急救工作的指定医疗保障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和复查,同时宣贯《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确保奥运期间床上用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切实规范奥运纪念品的产品质量,对本市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单位进行突击检查。7月下旬至8月上旬,组织普陀、青浦、松江、嘉定、闸北、宝山等相关区县执法人员组成联合专项检查组,共出动50余人次,对本市生产加工奥运纪念品的上海海欣玩具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突击性检查。重点对玩具、充气产品、家具饰品、汽车饰品等奥运福娃系列产品、奥运吉祥物纪念章、奥运工艺品和其他以奥运为主题的奥运特许商品进行现场检查,严把奥运纪念品质量关,坚决不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在开展迎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中,我局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等媒体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上海电台、东方早报、新民午报、新华网、东方网、新民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报道、刊载或转载了奥运产品质量专项检查新闻,营造出保奥运、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气氛。

  (二)大力开展抗击雪灾、抗震救灾等监督执法行动,促进社会和谐

  1.在抗击雪灾期间,组织牵头开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等产品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根据年初国务院关于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的会议精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上海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确保质量安全、确保计量放心”两次专项行动,加大对汽油、柴油、液化气等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情况的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本市雨雪冰冻期间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切实保障了市场供应。

  2.在抗震救灾期间,组织开展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等抗震救灾物资专项监督服务和执法打假行动。

  一是组织区县局和质检机构的专家,成立质量技术服务组,赶赴全市11家过渡安置房和4家救灾帐篷的生产企业,现场提供产品质量、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指导企业严格按技术规范组织生产,严把原材料进货关、生产工艺关和出厂检验关,督促企业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帮助企业保质、保量、守时地完成过渡安置房和救灾帐篷的生产任务。

  二是组织开展对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及生产所需原材料(如钢筋、帐篷面料、绳子、拉链、篷架钢管等)的监督抽查,提供免费抽样检验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

  三是组织开展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等抗震救灾物资专项执法打假行动。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在沪召开过渡安置房、救灾帐篷监督服务全国现场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抗震救灾等一系列内部明电和文件要求,迅速部署过渡安置房以及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打假行动。与市经委、市建委、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以救灾物资、农资建材和民生计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五查五打”,严防借机造假质劣违法行为,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灾区。

  3.积极做好三聚氰胺的执法检查和检测能力的配备,维护社会稳定。

  (1)组织开展三聚氰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三鹿奶粉事件爆发后,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紧急部署并下发了《关于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区两级执法机构迅速在全市范围对生产和非法使用三聚氰胺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全面排摸三聚氰胺、“蛋白精”类生产企业;二是检查生产三聚氰胺的化工企业,追查三聚氰胺的销售流向,并核对企业信息,建立数据库;三是检查“蛋白精”类生产企业,追查使用三聚氰胺加工食品辅料的情况。同时,加强与总局、外省市兄弟局以及工商部门的沟通、协调;专项执法期间始终坚持向总局每日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检查中,未发现三聚氰胺生产企业和蛋白精类生产企业。对发现的涉嫌经销三聚氰胺的经销企业,已通报工商部门处理。通过对三聚氰胺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有力震慑了违法使用三聚氰胺的行为,对协助处理奶粉事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2)配备三聚氰胺检测机构。依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各行业食品质检机构的力量,积极参与了三聚氰胺检测方法的研究、标准的制定,提升了检测能力,并组织对浦东、嘉定等6个远郊区(县)质量检测所的三聚氰胺检测能力进行了指导和比对,保证了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平台的有效运转。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要求,确认本市共有13家监督检验机构具备三聚氰胺检测能力,为奶制品监督抽查和企业自行委托检验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绩

  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从源头抓打假、从基层抓落实”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对老百姓安全消费危害大、影响面大以及百姓关心的重点、热点、焦点产品,尤其是对城乡结合部、郊区、工业区等重点区域制假售假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地方质量顽症问题,构造和谐的经济环境。同时,主动地将执法打假工作融入到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中,主动地将执法重点聚焦到节能减排工作中来,主动地将执法触角延伸至服务领域,进一步强化质监服务职能,牢牢把握时代脉搏,较好地为上海经济发展服务。截至11月底,全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1676人次,共查处各类行政案件1509起,立案查处案件有1358起,现场处罚案件有151起。其中,立案案件查获的货值金额为7405万余元,结案案件1243起,罚没款总额为4441万余元,销售额5万元以上的案件有88起,责令改正案件637起,移送公安及司法机关有4起案件。此外,2008年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中心全年共受理产品质量申诉和咨询共计88001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80%,总量为历史之最,增幅为2007年的8倍。主要措施和做法如下:

  (一)以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切入点,扎实开展节庆期间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针对百姓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产品问题,围绕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环保、节能等产品,以集中检查、重点出击、专项执法等多种方式,出快拳、出准拳、出重拳,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保“两节”迎“两会”、“3·15”、“五·一”、“质量月”、“十·一”等阶段性、季节性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了一大批涉嫌假冒伪劣及无证案件,严厉打击了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了重大节庆期间本市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以“农资打假下乡”为契机,深入开展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为春耕秋种保驾护航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检总局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结合上海经济特点和实际情况,从2月至11月,在本市郊区范围内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的开展为期10个月的农资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以农药、化肥、农膜、农机为重点产品,以春耕农忙季节为重点整治阶段,深入开展 “农资打假下乡”活动,集中力量开展“3·15”农资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产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本市农民春耕秋种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集团采购监控工作,深入开展“黑心棉”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与教育部门及高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的协调,与市教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本市高校周边市场、商店销售的床上用品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并对2家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切实规范了纤维制品经营秩序,截断假冒伪劣纤维制品流入高校的途径,严厉打击制售“黑心棉”的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床上用品流入学校,保障在校学生的健康安全,保持高校和社会稳定。

  (四)加大节能减排产品的执法打假力度,进一步提升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一是加强能效标识管理,着力开展能效标识检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节约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按照市委市府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2008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了能效标识检查力度,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市、区两级质量技监执法机构对本市苏宁、国美等各大卖场销售的洗衣机、冰箱、空调等家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区域,坚决取缔“地条钢”生产加工窝点。按照《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等用能设备及生产工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其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坚决打击取缔“地条钢”和劣质钢材生产窝点,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

  三是围绕循环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执法检查。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限塑令实施以来,我局紧紧抓住生产企业源头,履行监管职能,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重点打击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或不按规定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等违法行为。在开展检查同时,结合服务企业,坚持预防与打击并举,积极对生产企业宣传新的国家标准,提高企业的节能环保意识。

  四是加强部门联手联动,着力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从9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并先后两次会同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能源效率标识联合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本市大型家电商场和建材超市,对实施能效标识管理的9项产品的能效标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宣贯了《节约能源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等节约能源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了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出全社会重视节能、关注能源的良好氛围。

  (五)着力加强各项工作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能力

  一是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指导工作。强化重要案件的报告制度。对184起区县局报告的罚没款5万元以上的案件进行了审核。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文书齐全”的办案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大要案的督查、督办力度,全年对假冒名牌油漆涂料案等7起案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分别进行了督查、督办。

  二是建立打假协调、协作机制。组织本市各级执法机构有关负责人参加在安徽召开的苏浙皖赣沪长三角稽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完善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监系统《稽查部门联办案件有关规定》及《稽查工作联络官制度》,共同签署了《长三角苏浙皖赣沪质量技术监督稽查系统共建保护中外品牌协作网、联办稽查通讯等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局运用中外品牌保护协作网,组织开展执法打假保名优集中行动。此外,监督处还会同法规处、食品处、稽查总队等部门,共同完成《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报告》的课题研究。 

  三是探索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按照局里安排,由监督处牵头,会同稽查总队、市食监所、法规处、食品处、计财处等部门共同开展了《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课题研究。组织召开多次课题小组会议以及专题研讨会,进行深入研讨、修改,多方征求意见。同时,我们还邀请了市府法制办和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目前已形成报审稿,拟在明年初正式下发。《举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违法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报审稿规定了举报奖励的原则要求、条件、程序和法律责任,还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举报奖励申请、审核、决定文书。举报奖励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的奖励行为,鼓励广大群众踊跃举报产品质量案件,对违法行为形成持续震慑效果。

  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工程建设。会同科技处、信息中心召开行政处罚子系统办案人员操作培训会,进一步推动了执法信息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执法信息化带动执法方面电子政务信息的高效化。配合市整规办、检察院等部门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会同市局科技处组织召开“两法衔接”平台在线测试及现场操作培训会,安装相关软件并发放个人数字证书。进一步完善网上“打假成果专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增加网上执法信息的数量,增强执法打假的透明度,切实保护老百姓的信息知情权。2008年至今,市局网上共录入执法打假信息、专项整顿信息、产品质量新闻热讯、典型案例等各类执法信息简讯共计350余篇。此外,还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综合性执法信息动态35期320余条,在2008年度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法打假信息考评中,上海局考评总分名列前茅。

  五、发挥检验保障作用,机构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质检机构监管工作

  1.完善本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保障体系

  (1)积极推进质检机构改制,提升本市质检机构活力

  按照局363号文和231号文的要求,质检机构必须独立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与所检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研究开发机构及其他经营服务者等利害关联方脱钩。据此,对4家仍不能完成改制的质检机构收回了授权章(纸张纸浆、塑料制品、玻璃钢、中药),并对4家质检机构改制情况进行了调研,督促他们积极制定可行的改制方案。

  (2)及时调整质检机构布局,完善本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

  上海市质检院成立后,原市仪表电子质检站、机电产品检测中心、化工产品检测中心、家具质检站等建立在不同行业所的10家质检机构脱离了原来的管理体系,已不能对外开展工作。为了合理规划本市质检机构布局,我局注销了这10家质检机构的授权,并在质检院下属专业所的基础上建立了8家不同领域的市级质检机构,从而使我市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更加健全,1季度对这8家质检机构正式授权,并颁发资质认定证书。

  (3)进一步增强质检技术能力,提高风险应对能力

  积极做好质检机构的复评审和能扩项评审工作,全年共有21家质检机构通过了扩项评审和复查评审,并给予授权。

  (4)继续推动国家中心建设,提升质检机构能级

  为促进我市质检机构全面发展,走在全国检测行业的前列,继续推动质检机构能级提升,培育国家级质检中心。通过对市金属材料质检站调研和考察,鼓励并指导其申请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经我局推荐,国家金属材料质检中心已获得筹建资格。

  2.推进质检机构行业发展研究和信息化建设

  (1)努力推进质检机构行业评价,促进机构发展

  根据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和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组织全市质检机构积极参与对质量检测行业的调研和评估,                                                                                                                                                                                                                                  并抽取了5家质检机构作为重点评估对象。通过调研和评估,了解整个质检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制定相关行业政策提供参考。

  (2)推进检测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化战略

  为建立健全我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现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的公开共享,根据国家认监委牵头的“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将上海市的检测机构都纳入“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对信息平台的质检机构数据结构进行了完善,并组织各质检机构对平台内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通过动态信息管理,实现了检测资源的动态信息共享。

  3.规范和完善本市质检机构的行为

  (1)制定并实施质检机构管理办法,加强监管有效性

  为了更好地执行法律法规,理清工作程序,完善对质检机构的监管制度,制定并发布了《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授权管理办法》,将与质检机构管理相关的内容都纳入办法,包括质检机构的申请条件、授权(验收)程序、监督评审和违规处理措施等。该《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规范我市质检机构的行为,同时也使监管工作有法可依,从而加强对质检机构的规范管理。

  (2)加强对质检机构的监管,严格规范业务行为

  为使质检机构有效保持其技术能力的实施和管理体系的运作,以及规范质检机构的业务行为,开展全市69家质检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监督检查找出质检机构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从而推动质检机构的全面发展。

  4.进一步发挥质检机构服务功能

  (1)进一步做好争议产品的质量鉴定工作

  全年受理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争议双方当事人等委托的61起产品质量鉴定,鉴定项目涉及室内装潢、机电设备、家用电器、服装面料等多个领域,为司法判定和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提供了技术依据。

  (2)做好“世博”建设的服务工作,为“世博”建设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保障。参与编制中英文服务指南,汇总各质检机构的中英文信息,包括质检机构的联系方式,能力情况,提供服务的种类范围等,为“世博”建设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技术保障。

  (二)安检机构监管工作

  1.完善本市机动车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1)做好我市安检机构的规划设置

  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方便检测、数量控制”的指导思想,本着方便检测、有效管理、尊重历史、稳步发展的原则,制订了2008年本市安检机构的补充设置规划,对部分涉及市政动迁等特殊原因的安检机构搬迁向国家总局进行了特别报告,并按照规划,立足我市实际情况,做好安检机构的搬迁、资格许可等工作。

  (2)做好我市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

  对上海吴安综合服务中心等2家安检机构的资格许可申请和上海卢湾汽车检测维修有限公司等3家安检机构的搬迁申请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从而帮助安检机构能够对存在的问题有深入认识,做好整改。对上海巴士长运高速客运有限公司等6家安检机构进行了更名审核,并许可了新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名称。

  (3)做好安检机构各类人员的考核

  按规定,机动车安检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发证。为提高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水平,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保证安检机构出具数据的客观公正有效,提高安检机构的服务水平,组织了对全市近1700名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分类上岗考核换证工作。

  对近40名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对有关的法律法规、安检机构审查知识进行了深入培训,特别对安检机构审查中碰到的问题及审查技巧进行了研讨,从而提高了安检机构审查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水平。

  2.加强对本市安检机构的监管

  (1)组织制定安检机构的业务规范要求

  组织专家开展了安检机构的有关研究课题,包括制定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分类考核方案;制定机动车安检机构技术能力比对活动方案;完善机动车安检机构规范要求等,根据课题形成的成果,编制了相关学习材料、规范要求材料等,以加强对安检机构人员的再教育。

  (2)开展对安检机构的专项和定期监督检查

  为改善机动车安检机构在开展工作时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特别是超标准收费问题,推动行风建设,切实推动上海市机动车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组织开展了对55家机动车安检机构(社检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有效保证已获资格许可的安检机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促使其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道路交通安全做好技术支撑。

  开展了对本市87家安检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对安检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性、能力发展及行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反映安检机构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从而推动安检机构的全面发展。

  (3)认真处理好市民来信投诉

  认真处理有关市民来信投诉,严肃处理有关违规情况。对每一封投诉安检机构的市民来信都认真调查和核实,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一方面督促安检机构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由安检机构负责人向市民赔礼道歉;另一方面要求安检机构限期整改,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及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