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聘任报名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03-2020-129 文    号 沪市监法规20200384号
产生日期 2020-08-18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聘任报名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我局公职律师申报工作,依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德才兼备,品行端正;
  • 市场监管系统在编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的工作人员,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 具有较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曾办理市场监管机关法律事务两次以上;
  •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证;
  • 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后愿意为市场监管事业服务。

二、报名程序

  •  
  • 近期同一底片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为外地获取,请及时做好调档工作。;
  • 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人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信用上海APP下载)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明细)

联系人员:刘燕             联系方式:64220000-1436

 

 

 

法规处

2020年8月11日

 

附件:
1597135684582544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