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迎进博、保平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经营“拼、加、改”电动自行车查处力度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03-2020-149 文    号 沪市监办发20200505号
产生日期 2020-10-23

沪市监办发〔2020〕505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迎进博、保平安”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经营“拼、加、改”电动自行车查处力度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各相关处室:

为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迎进博、保平安”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上海市场监管消防安全责任清单》的职责分工和任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属地为主、联动执法、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盯本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坚决打击流通领域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中攻坚行动机制,强化与消防、公安、司法和经济信息化等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有效打击“拼、加、改”违法行为,为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严肃查办销售未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案件。

(二)严肃查办从事经营性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案件。

(三)严肃查办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案件。

三、工作举措

(一)全面排查底数。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掌握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品牌、产品来源、是否存在车辆拼装加装改装行为。在排摸过程中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不得销售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二)强化执法检查。青浦、松江、闵行区要加强对本市5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监管。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公安、消防、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进博会前和期间对辖区内销售企业实施持续高频次检查,形成全市严查严控的高压治理态势。

(三)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规定,重点查处未纳入本市电动自行车目录产品、“三无”等来源不明产品以及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的其它违法行为,请做好线索移交。涉及犯罪的,要做好行刑衔接,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四)加强警示宣传。及时总结执法办案成果,大力宣传具有代表性的案例、事迹,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震慑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从保障进博会顺利召开和加强城市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市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执法效果落到实处。

(二)加强联动,紧密配合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在查办案件方面,要强化与消防、公安、经济信息化等职能部门的执法联动和法律资源互补。各单位要注重收集整理日常执法工作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形成执法合力。

(三)多措并举,持续推进

适时运用错时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强案件线索排摸,及时对群众举报和外单位移送的相关线索开展核查,增加执法频次。

(四)按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各单位应于每周三下午14:00前向市局竞争处上报办案情况信息(详见附件1、2),逢节假日顺延。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下午14:00前。各单位需通过OA邮件的方式,将办案情况信息发送给市局联系人郭耀(竞争处)、杨乔馨(产品监督处)。

 

附件:1.“迎进博、保平安”电动自行车执法汇总表

2.“迎进博、保平安”电动自行车案件明细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603090483421338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