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03-2021-213 | 文 号 | 沪市监综合20210611号 | ||||||
---|---|---|---|---|---|---|---|---|---|
产生日期 | 2021-12-13 | ||||||||
各市(区)市场监管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经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同意,现将《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
|||||||||
附件: 1638345191982147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