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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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05-20 | ||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热线:12315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www.12315.cn)
一、投诉受理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市场监管局机场分局;各区市场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 二、投诉受理范围: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 三、投诉受理条件: 1、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委托他人代为投诉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由委托人签名。 2、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 (五)未提供本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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