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上海分中心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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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08-09-28 | ||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上海分中心是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成立的工作机构,行政上挂靠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受理中心,业务上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和指导。 主要职责和工作范围: 1、负责产品缺陷信息采集、分析,承担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发布工作; 2、承担缺陷产品召回备案、缺陷产品调查与认定,以及产品风险评估与召回效果评估工作; 3、承担缺陷产品召回专家库建设与管理,以及组织技术专家或组建专家组开展缺陷产品调查与认定工作; 4、承担缺陷产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以及技术咨询工作; 5、承担与缺陷产品召回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以及对外交流工作; 6、承担产品伤害和缺陷信息监测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监测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等工作; 7、协助开展产品安全与缺陷产品召回的制度、标准、技术等研究工作; 8、承办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和市质量技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乐路1226号2号楼315室 电话:021-123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