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年度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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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生日期 | 2018-1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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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中共、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本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开展质量强区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4〕31号)《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沪质〔2018〕4号)要求,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成立考核组,对各区人民政府2017-2018年度质量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浦东新区等16个区考核等级皆为A; 二、浦东、黄浦、奉贤、宝山、松江、嘉定、虹口等7个区表彰为“2017-2018年度上海市质量工作考核优秀区”。 2017-2018年度本市各区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将质量提升视为实现本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持续完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以及区域整体质量水平不断提升,市民的质量发展获得感持续增强,各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希望各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以考核优秀区为榜样,进一步细化落实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加强上海“四大品牌”建设推进力度,共同为上海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卓越的全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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