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9-09-10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各部门:

现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 

2019年9月4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

2019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全面质量监管工作,按照市局部署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总队以“加大执法力度、打造品质生活”为主题,保持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力度,进一步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进一步扩大市监为民的影响力,特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围绕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上海“四大品牌”,发挥品牌辐射效应,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氛围,激发全市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情,为迎接第二届中国进出口博览会和IEC大会在上海的顺利召开提供服务保障。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打假,查处一批涉及生态环保、民生安全的大案要案,捣毁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窝点,为优化上海营商环境、保障上海良好的经济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黄建刚

副总指挥:罗辉、周跃进

现场指挥:熊信坚、杨振旻、郑文婷、丁涛

(二)活动时间

2019年8月20日到2019年9月30日

三、活动计划

(一)结合专项整治行动,维护重点领域产品质量安全

以涉及百姓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将国家总局执法打假要求、总队专项整治与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智能家电、陶瓷餐具、改装车的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惩处制售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等质量违法行为,推动总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提升整治成效,维护本市质量安全。

(二)围绕民生消费的热点产品,加大各类专项执法力度

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出发,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出发,对市场秩序、市场环境进行科学高效的监管。“质量月”期间,总队重点围绕百姓关心、政府关注的民生消费热点产品,拟开展智能门锁、服饰鞋类执法检查行动,通过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侵害企业权益行为,为诚信企业的发展创造空间,维护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三)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严查儿童用品违法案件

一方面,以维护儿童安全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围绕“质量月”的工作部署,主要针对儿童餐椅、儿童鞋靴、儿童推车、轮滑鞋、学生用簿册等产品,集中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检查,消除潜在隐患,保护儿童安全;另一方面,提高环保效能意识,针对本市净水机水效性能质量开展检查,严查水效标识不清、水效等级不达标等违法情形,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保护本市生态环境。

(四)加强统筹协调,全力以赴做好大会保障工作

为保障第二届中国进出口博览会和IEC大会在上海的顺利召开,根据市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工作的通知》以及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部署,总队在“质量月”期间将继续针对本市灭火器、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等产品开展重点检查,为大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严部署,强化统筹协调。本次“质量月”活动的方案策划和工作总结由应急机动支队负责,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应按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将“质量月”活动与党建、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本次“质量月”活动按计划有序扎实推进。

(二)细分工,推进责任落实。各部门要结合工作目标,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既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牵头工作,也要特别注重部门间的密切配合,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至应急机动支队。活动内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各执法支队外出检查及时报分管领导,活动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一周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做好相关准备。

(三)重宣传,扩大辐射影响。办公室归口管理“质量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质量月”活动期间全队相关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质量月”期间所有检查情况,各部门均须及时上报新闻材料,涉及媒体报道的,注意收集报道内容、链接。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营造浓厚的“质量月”活动宣传工作氛围,不断扩大总队在产品质量打假治劣方面的辐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