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政策解读

索取号 文    号 沪市监规范20200003号
产生日期 2020-02-03

    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实践,进一步聚焦企业实际感受,打造业务规范、过程智能、服务高效的开办企业环境,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前期改革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现将《意见》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7年以来,围绕将开办企业“办成一件事”,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改革政策,形成开办企业“一表申报、一窗领取”流程总体框架,在此基础上,围绕企业实际感受,为进一步着力加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巩固深化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经多次会商研究,形成《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从以下几方面,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程度:

    一是巩固强化核心办事流程。开办企业全部业务线上“一表申报”,纸质营业执照、免费实体印章和发票线下“一窗领取”。实现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个环节、两天办结”

    二是优化企业设立服务方式。试行企业名称告知承诺,由申请人自主承诺申报的企业名称符合审批条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简化企业住所申请材料,分类免于提交书面住所使用证明。

    三是大力推广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各类企业均可自主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企业设立登记,持续提高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大幅减少人工干预,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

    四是持续做好免费印章发放。为全市新设企业免费发放一套四枚印章(含企业名称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免费实体印章随纸质营业执照、发票在线下单一窗口统一发放,免费电子印章随电子营业执照同步发放。

    五是提升涉税事项(含申领发票)办理速度。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在税务机关受理申领发票申请的当天,办结全部涉税事项(含申领发票)。

    六是全方位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开办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推出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阅服务。“一窗通”平台功能延伸至经营领域,企业开办后,需要再次办理涉税事项或员工“五险一金”业务的,可以继续通过“一窗通”平台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压缩开户时间。探索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政银共享”机制。

附件:
20200103政策解读.docx 
相关稿件: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