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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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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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19〕17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市监注〔2018〕249号)、《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上海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沪府办规〔2018〕29号)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以往,企业虽然可以在设立时直接领取电子执照,但电子印章需要等领到纸质执照和刻制实体印章后再另行申请。此外,电子执照、电子印章分别领取,使用方式也各不相同。为全面推广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加快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聚焦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优化电子印章使用方式、“一网通办”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企业身份认证、在涉企服务高频重点领域率先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深度应用和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效能五大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领域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应用,大力拓展企业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商务领域应用范围,构建“互联网+”环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逐步减少企业纸质执照和实体印章使用需求,建立程序更便利、资源更集约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营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

   本市有关部门将大力拓展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将全面覆盖本市政务服务领域,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由线下窗口向线上网办转变。同时,电子执照和电子印章还将逐步向电子商务领域拓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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