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06-2021-002 文    号 沪市监信用20210089号
产生日期 2021-02-20

沪市监信用〔2021〕89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

    为统筹做好本市市场监管部门2021年随机抽查工作,加快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抽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已经列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规定,并已经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原则,以制定和实施年度抽查计划为抓手,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增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统一性、规范性、公正性、有效性,推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促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机制创新,确保市场监管抽查事项全覆盖、抽查工作常态化、抽查结果全公开,基本实现部门内随机抽查的统一规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逐渐成熟。

    二、突出重点任务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监管层级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完善“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重点推进产品对象库、专家人员库建设,满足专业抽查的需要。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双随机”(随机抽查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杜绝人为因素,确保公平公正。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局门户网站等平台做好“一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公示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信息。

    (二)分层执行抽查计划。本抽查计划共47项,对检查对象抽取层级为“市局”的27项计划,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处室要加强统筹安排,及时制定全市统一的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检查对象抽取层级为“区局”的20项计划,各区市场监管局(含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下同)要按照抽查计划明确的事项、时间、抽查比例要求,结合辖区监管对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抽查方案。

    (三)规范开展抽查检查。要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项抽查,要加强抽查任务整合,尽可能合并开展,减轻市场主体迎检负担。对需要检查对象提前准备的有关材料,要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对委托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的抽查,要加强对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对同一年度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次数,要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上限设置,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四)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各单位(部门)在制定抽查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时,要聚焦信用监管与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上的企业信用风险A、B、C、D、E分类结果等信用评价信息,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程度,合理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要逐步建立完善市场主体监管风险评估机制,通过实施定向抽查、分类抽查,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问题发现率,对守法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五)强化后续监管衔接。要加强双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根据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约谈、警告、责令改正等措施,以及行政强制、行政处罚、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依法予以处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要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六)动态管理抽查计划。要积极应对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结合实际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对未列入抽查计划但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抽查计划但工作中需要取消的抽查,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处室在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及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信用处灵活调整。各区市场监管局应当在全面落实本抽查计划的同时,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用本辖区的抽查计划。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共识,真正认识到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要以实施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契机,推动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整合后的“化学融合”。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营商环境评价和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在更突出的位置,细化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执行抽查计划。要结合监管领域和辖区特点,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方法创新,努力闯出新路、积累经验。市市场监管局信用处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监管干部能力建设,组织业务培训,开展工作交流。要更加重视新闻宣传,讲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故事,持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市场监管局信息应用研究中心要强化平台支撑,支持有关单位(部门)完善“两库”建设,不断优化“互联网+监管”系统单部门抽查和联合抽查功能,并加快推进移动终端应用,促进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有关处室要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普遍性、共性问题;对检查对象抽取层级为“区局”的计划,要加强全程跟踪。各区市场监管局要按时高效完成市局下发的抽查任务,并按照抽查计划要求认真制定本辖区的抽查方案,组织、指导、督促基层所队全面落实年度抽查任务。市局将结合各区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对抽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

附件:
1612929306670733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