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2017年6月8日)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7-06-08

市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区食药安委(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上海铁路局: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的有关要求,定于6月30日—7月13日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2017年是本市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着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一年。要始终坚持“四个最严”,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为法治保障,以《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为引领,全面实施《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以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望作为我们努力的方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方面,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监管、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步入共治与共享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四有两责”,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监管执法责任,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三)围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工作,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突出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普及,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药安办牵头,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筹备2017年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的通知》(食安办〔2017〕2号)要求,做好参展筹备工作和本市预展工作。并会同16个部门、单位共同制定《2017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详细的主题日活动方案,并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要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区级层面的具体活动方案。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与市级条线部门上下联动,结合本辖区实际和特色,充分发挥基层作用,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有关单位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学校层面。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团委,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共治意识与科学观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区、各街镇食药安办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要加强对宣传周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注重活动实效。宣传周期间,各部门、各区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重点围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以及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街镇、社区、企业、学校、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基层单位和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要善用科技手段,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丰富宣传形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紧密结合实际。各部门、各区要将此次宣传周活动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相结合,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示范市和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相结合,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严肃会风会纪。各部门、各区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等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成效。各部门、各区要围绕宣传周的主题,按照宣传重点,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及时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请各区食药安办梳理本区宣传周活动排片表,于6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办将梳理各部门、各区宣传周活动安排,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区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7月1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活动总结至市食药安办。

  附件:2017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联系人:颜敏、张露霞

  电话:23118146、23118151、63350855(传真)

  邮箱:zhangluxia@smda.gov.cn)

 

附件

2017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6月30日上午,市食药安委在上海市展览中心友谊会堂举行“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邀请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监管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企业等各界代表及市民代表参与。(市食药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上海铁路局主办)。

  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成果展、“双安双创”成果展

  6月14日—7月17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本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成果展预展。6月29日—7月3日,赴北京,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参加“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展览”(以下简称“双安双创”成果展),全面展示本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政府多措并举严格监管、各方参与社会共治等方面富有成效的创建亮点和经验做法。7月10日—31日,在上海世博展览馆举办“双安双创”成果展,向社会各届、广大市民开放(市食药安办、市农委、市食药监局主办)。

  三、2017年食品安全知识竞赛

  6月30日—7月13日,由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以及相关合作媒体,共同举办为期一个月的“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于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当日正式启动,发动广大市民参加竞赛,并于8月公布获奖名单。宣传周期间,通过分析市民答卷,筛选错误率较高的食品安全认知误区,由权威专家进行解读,通过制作漫画、信息图解等可视化科普作品进行再传播,正确引导广大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市食药安办、市食药监局主办,上海市食品研究所、《食品与生活》杂志、上海市食品安全网承办)。

  四、组织开展新闻报道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采访报道。紧扣“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这一主题,组织主要新闻媒体就“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解读和网络订餐、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等食品安全热点话题以及各部门主题日系列活动等进行集中采访报道。利用政务网、微博、微信及东方网、《新闻晨报》等合作媒体,以互动式和立体式传播方式做好活动宣传。积极组织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对本市相关部门、区、街镇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的活动开展系列报道。二是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题专栏。协调上海市食药监局政务网站、上海市食品安全网、东方网食品药品安全频道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详细、动态反映宣传周期间的系列活动,并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网站、微博和微信进行链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市民知晓率。(市食药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上海铁路局主办)。

  五、组织开展集中科普宣传

  围绕近年来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和认知误区及12331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咨询热点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各自所长,在报刊平面、广电时段、网络电信、公交地铁等都市类载体和新媒体领域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部门、各单位政务网、微博、微信等自有平台,“上海发布”、上海科普网、市科委社区电子屏等协作平台,东方网食药安全频道、微信和东方社区信息苑、《人与健康》社区宣传栏、《新闻晨报》、人民日报数字阅报栏、《食品与生活》、东方明珠移动电视、IPTV等合作媒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设置宣传主题、刊发权威信息,广泛普及与公众饮食安全密切相关的科学知识和观念,引导食品安全的理性认知。(市食药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上海保监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科协、上海铁路局主办)。

  六、部门主题日活动

  7月1日至7月13日,市农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上海铁路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科协、上海保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质量技监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粮食局、市食药监局共16个部门,结合宣传重点,联合相关区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依次举办主题日活动。

  (一)市妇联(7月1日)

  1.在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日,举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普及专场,宣传、科普食品安全。

  2.利用市妇联“上海女性”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网站)、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以及精彩人生女性终身学习计划女性享学吧平台,大力开展食品宣传文化宣传。

  3.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宣传活动,利用妇联社区阵地如社区家庭文明建设指导中心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二)市总工会(7月1日)

  1.利用市总工会官网、申公社APP、申公社微信、《劳动报》等宣传平台,在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等政策宣传。

  2.推动本市事业单位开展“放心职工食堂”建设工作,在市级层面上开展“晒晒我的食堂”主题活动,通过“晒就餐环境”、“晒名厨亮灶”、“晒菜肴品种”、“晒菜肴单价”、“晒没事点评”、“晒网红单品”,提高职工对“放心职工食堂”建设的关注度、参与度,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快“放心职工食堂”建设工作,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市教委(7月2日)

  1.开展小学组小品赛,食品安全作为主要题材之一,通过稚嫩有趣的表演展现小学生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理解。

  2.开展初中组现场知识竞赛,食品安全作为主要出题范围,占据较大比重,以检验学生对健康知识的掌握情况。

  3.开展青少年健康知识网上竞赛,开设“食品安全”栏目,要求全市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生参加,鼓励中小学全部年级的学生都参加。

  4.开展青少年食品安全知识海报进校园,通过市级统一设计制作“食品安全知识海报”,发放至中小学每所学校的每个班级,达到全面普及的效果。

  5.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发放《中小学生知识食品安全手册》,通过自我阅读,增加食品安全的知识贮备。

  6.面向卫生保健老师开展《中国学龄儿童膳食指南》培训,提升青少年儿童在校午餐的合理性、均衡性。

  7.组织专家开展市、区、校级讲座,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意识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能力。

  (四)市农委(7月3日)

  1.举行诚信生产经营仪式。举行农业企业代表安全生产经营;区农委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履职尽职公开承诺仪式,并在诚信公告墙签字。

  2.组织种植、养殖、农产品认证等专家接受群众咨询,技术人员现场演示新鲜蔬菜农药残定性检测(速测)。

  3.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展示活动。通过转基因教育、农产品认证、检测流程、安全监管监测、食品安全案例等展板和宣传片,农产品追溯系统平台演示等,对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兽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展示上海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县)有关工作。

  (五)市公安局(7月3日)

  1.开展行刑衔接专题研讨。市公安局会同市食药监局、各分局食药环侦、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一次有关食品安全行刑衔接工作的专题研讨,对目前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中存在的工作难点等方面问题进行探讨、凝聚共识,并针对近期侦办的一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

  2.开展食品安全法制宣传。由各分局食药环侦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重点食品经营企业、餐饮场所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六)市工商局(7月4日)

  1.开展“放心食品消费体验活动”。组织消费者的代表走访相关企业,体验安全消费,加强食品经营者与消费者零距离交流,促进食品企业依法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健康消费。

  2.多渠道集中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上海工商》杂志、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上海工商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上及时跟踪宣传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成果,进一步宣传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商标法》、《广告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宣传工商、消保委会同有关部门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的工作成果和重大举措,发布食品安全消费的消费警示。

  (七)上海铁路局(7月5日)

  1.京沪高铁车站宣传活动。7月5日在虹桥站、南京南站、蚌埠南站、徐州东站设立宣传台:(1)悬挂宣传周主题“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条幅,以及铁路宣传周主题“尚德守法,共享高铁食品安全”条幅。(2)播放高铁食品安全宣传片。(3)设立宣传展板,展示高铁快餐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内容。(4)向旅客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赠送宣传小礼物。

  2.京沪高铁列车宣传活动。7月5日,在虹桥站至北京南站区间的高铁列车上开展如下活动:(1)播放高铁食品安全宣传片。(2)监督员随车添乘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3)向旅客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赠送宣传小礼物。

  3.配合总公司发布动车盒饭质量评估信息,及时发布上海铁路局范围内供应商情况。根据总公司的综合评估,发布推选动车组盒饭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的有关情况。

  (八)市经信委(7月6日)

  1.组织媒体记者到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实地参观,并组织企业座谈会。

  2.交流企业以诚信管理体系(CMS)建设为引领,开展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成果。提升消费者对国产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信心。

  (九)市商务委(7月7日)

  1.在静安区组织开展“追溯一下、安心万家”为主题的追溯体系宣传活动,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二维码流通追溯为切入点,通过播放相关食品安全追溯宣传视频,市民体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二维码现场查询,邀请有追溯产品的各类知名企业现场展示,展示上海食品流通追溯微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追溯知识。

  2.举行关注“上海追溯”答题赢取流量的活动,以问卷调查抽取流量的方式,向市民推广上海追溯微信公众号,普及追溯知识。

  3.举办“追溯与安全消费”论坛,邀请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技术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追溯体系建设主体研讨,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助力安全消费。

  (十)市科协(7月8日)

  1、组织学习、宣传、培训,贯彻落实《条例》和《行动方案》。在社区科普大学课程中增加专题宣传培训,以及食品安全科普教育讲座。

  2、配合重大科普主题活动,发放食品安全宣传册,增加食品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内容。

  3、在《十万个为什么》广播电台科普节目中,邀请食品安全专家做专题访谈和宣传。

  4、结合“上海公民科学素质知识竞赛”等相关活动,宣传食品安全内容。

  5、集中针对食品安全谣言流言进行解疑释惑,通过科普动画、视频、图文等形式,在PC端和移动端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并增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科普宣传片制作,将成品发放至基层。

  (十一)上海保监局(7月9日)

  1.通过官方网站等宣传平台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预告、宣传及追踪报道,并联系协调地方报纸专栏进行活动宣传及报道。

  2.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保险公司进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承保情况的调研,并对保险公司的承保、理赔情况通过网络及报刊等媒介进行发布。

  3.由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司设摊宣传咨询,进行现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咨询、答疑,配合官方宣传媒体进行线上活动。并组织上海当地媒体到保险公司和已经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代表性企业实地采访,报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实际作用以及企业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认识与服务体验。

  4.鼓励主要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作宣传资料,介绍保险责任、投保理赔流程,承保案例;对已经承保的客户筛选回访,提供免费的风险查勘服务及防灾防损建议;并通过自有的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平台进行活动的系列报道。

  (十二)市卫生计生委(7月10日)

  1.组织各区卫生计生委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做好辖区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统筹协调工作,认真制定活动方案,与相关部门有效联动。加强人员、经费等保障,并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2.各级专业机构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做好技术支撑工作。由各市级专业机构牵头开展本条线的工作。各级疾控中心负责重点是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食品营养膳食指导和科普宣传,各级卫生计生委监督所负责重点是食品安全标准解读和宣传,各级健康教育部门负责重点是丰富拓展食品安全多种宣传形式。

  (十三)市质量技监局(7月11日)

  在学校社区以广泛宣传食品相关产品有关知识,开展走进社区、校园活动,免费为市民提供食品相关产品快速检测。

  1.发布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公告。在市质监局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近期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查公告,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

  2.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宣传进校区活动。向学生发放食品相关产品常识和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引导学生从小树立科学消费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的意识。

  3.组织开展食品接触材料质量快检进社区活动。走进社区,为社区居民讲解食品接触材料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消费选购知识,在现场免费为居民提供部分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向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居民科学消费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在社区显著位置张贴《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有关内容的海报,广泛宣传《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食品相关产品科普知识。

  (十四)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7月11日)

  1.“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进入社区走访,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知识,与消费者面对面交流。向活动现场社区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材料,组织参加活动的嘉宾参观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展板;宣传我局“进口食品安全忠诚卫士”典型事迹,邀请模范人员与消费者对话,介绍我局工作职能;播放上海国检局宣传短片,介绍我局监管工作成效;组织“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参与监管人员与社区居民进行互动,开展有奖知识问答。

  2.“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在国境口岸范围内对出入境人员进行现场宣传,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材料;对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及宣传;利用国境口岸宣传设施设备、网络和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3.举办“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主题宣传活动。围绕《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组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法律法规再学习活动,引导企业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十五)市粮食局(7月12日)

  1.实验室参观活动。参观益海嘉里化学工业(上海)有限公司实验室和生产线,观摩粮油生产检测全过程,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

  2.食品安全讲座。上海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专家讲解大米、小麦粉和食用油等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检验技术及科研成果等。

  3.网上宣传。结合宣传周活动在粮食局网站同步展示相关内容及活动游标。

  (十六)市食药监局(7月13日)

  1.针对市民群众需求,做好食品重大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宣传《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管理办法》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并进行政策解读和专家释疑。

  2.开展“坚守诚信的力量”走进食品企业活动,弘扬诚信守法的行业风气。

  (1)开展走进食品生产企业、超市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及居民代表参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请企业质量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现场介绍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冷链管理、现场制售食品管理、食品追溯体系、食品快检实验室及快检操作等食品安全管控措施,执法人员现场展示移动执法装备运用。

  (2)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规范化管理经验交流活动。邀请行业协会、企业、新闻媒体代表走进餐饮单位实地参观。

  (3)开展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试点街镇走访参观活动。组织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代表和媒体记者前往试点街镇检查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

  3.开展快检室、科普站开放活动,发布最新的食品抽检监测信息。

  (1)组织市民代表参观体验市食药监局已建成的三家食品药品示范科普站和各区自建的科普站或快检室,为市民免费快检食品,现场咨询食品药品知识,发放宣传品。

  (2)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在局政务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布最新的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信息,并配套发布风险警示信息。

  4.发挥食药科普专家讲师团作用,开展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

  (1)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社区”活动。组织食药科普讲师团围绕与百姓关系密切、社会关注的问题深入社区、学校开展咨询、设摊、讲座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常识的认知水平;并为区市场监管局提供专家支持,为其开展食品安全“六进”宣传提供保障。

  (2)组织蒲公英青年志愿者开展“进校园”活动。组织蒲公英青年志愿者深入学校,针对中小学生特点和需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体验活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和科学知识素养。

  5.依托第三方,合力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运用各类合作的宣传平台滚动播放“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专题宣传片,通过合作媒体进行二次传播,同时下发各区市场监管局用以宣传播放,扩大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