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索取号 AC62010002019224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9-11-06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突破

    1.市场准入改革取得新成绩。一是在全国首创“一窗通”服务平台。开办企业环节减至3个、时间缩至5天。全市通过“一窗通”提交申请43万件,核发执照20.4万张。2018年度我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升至46位,其中开办企业便利度排名28位(比上年度提高65位),“一窗通”为排名跃升作出了重要贡献。二是“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产品准入等改革顺利推进。上海“证照分离”改革经验在全国复制推广。实施“二十四证合一”,累计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198万张。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是企业注销登记、名称登记、住所登记改革取得新进展。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意见》。建成注销企业“一窗通”服务平台,企业注销时限缩短1/3。全市办理简易注销登记5385件。企业名称登记实行“一窗申报、全市通办”,审核时限缩至24小时内。推广“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全市设立集中登记地374个。自贸试验区和长宁区“一照多址”登记改革试点顺利开展。

    2018年,全市新设各类市场主体39.9万户,其中企业32.9万户,同比分别增长13.2%、12.7%。日均新设企业1318户。全市企业整体活跃度74.5%。

    2.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牵头起草《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试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9个品种获上市许可。积极争取有关抗肿瘤新药在上海先行定点使用。全市130个品种仿制药参与一致性评价。在全市复制推广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便利进口、责任落实、风险可控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在全国推广实施。

    3.知识产权促进发展工作水平提升。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2018年国内实质审查首审量超120万件,首次审查周期缩短至5个月。全市有效商标注册总量超100万件。上海商标海外维权办公室、中国义乌(小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上海商标审查协作中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义乌联络部成立。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正式运行。全市专利申请量突破12.1万件,比上年增长13.1%,其中发明专利5.02万件,增长12.7%。专利授权量7.76万件。全市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46.6件。

    4.广告业发展指导工作有力推进。支持成功举办首届上海国际广告节。开展打响“四大品牌”公益广告创播活动。大力支持中广国际广告产业园区发展。连续第七年发布《上海广告市场状况报告》白皮书。

    5.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发展稳步推进。牵头起草并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围绕打造“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提出9方面合作措施。

    (二)深入推进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有序

    1.企业信用监管基础进一步完善。优化企业年报系统,与“多报合一”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市企业2017年度报告公示率达90.1%,高于上一年度。推进涉企信息全量归集,30多个政府部门共归集公示涉企信息1560多万条。会同环保、交通等部门编制联合惩戒事项目录32项。与有关政府部门开展联合惩戒1.2万多次,涉及企业2.4万户。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深化。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创设监管结果异议处理机制,探索监管尽职免责制度。组织开展18次全市“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企业2.3万户。指导有关区局开展28次跨部门随机抽查。

    3.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稳步实施。建立本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区、各部门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近1.38万件,废止或调整政策措施81件。依法纠正本市有关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指定交易和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4.综合执法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针对4个重点领域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查处了上海GPO实施垄断协议案和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伊士曼化工公司及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垄断案件。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等,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230件。查处违法广告案件5680件。开展2018网剑行动,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3826件,提请通信管理局关闭非法主体网站268个。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查处传销案件11起。加大不公平格式条款执法力度,查处合同违法案件457件。查处假冒专利案件112件。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案件2.56万件,罚没款5.02亿元。

    5.市场综合监管工作取得创新成果。建立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制度,对重点商标快速保护、主动保护。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以医药保健、教育培训、投资理财等领域为重点,监测广告224万条次,监测违法率0.24%。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管理,平台类网站网上亮照率100%。推进长宁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在全市推广创建经验。深化大数据应用,“网购大家评”被评为“第九届上海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完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体系。出台商品零售行业、旅行社行业价格行为指南等。不断完善医疗收费智慧监管。

    6.违法违规经营整治工作不断强化。落实“两个百分之百消除”要求,实现违法违规经营常态长效管理。将治理违法违规经营纳入区域网格化系统和大联勤平台,开展无违法违规经营街镇创建工作。制定《上海市无照经营备案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探索一般无照经营备案制度。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民生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圆满完成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任务。开展保障进博会集中执法百日行动,完成近3000台套在用特种设备保障性检验,展会期间全市无食物中毒事故、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派遣专人进驻进博会处理投诉举报。

    2.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成效明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顺利推进。联合市公安局、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打击网络无证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合作备忘录》。基本消除无证无照食品经营。实现“地沟油”收、运、处、调、用闭环管理。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和上传率“两个100%”。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合格率97.8%。食物中毒发生率0.18例/10万人口,继续保持较低水平。

    3.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守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初步形成以“1+6”为核心的双预防制度体系,三级电梯应急救援网络逐步健全。完成对2500多台使用满15年住宅电梯的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缺陷产品召回30起,召回缺陷消费品110.5万件。

    4.“上海品牌”战略优势逐步显现。全市首批50多家企业获“上海品牌”认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7家、上海知名品牌示范区41家。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上海连续4年获A等成绩,上海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连续9年排名全国第一。组织开展“双零”“双百”行动,有129个项目申报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

    5.标准化体系加快构建。出台《上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2018—2020年)》。制定实施《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组织审定和发布了一批地方标准。指导成立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计量测试联盟。加快培育团体标准。完善检验检测认证体系。与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合作,在上海设立相关服务平台。

    6.消费维权工作成效明显。牵头建立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电子商务、旅游等15个领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出台《上海市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热线管理标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投诉56.4万件、举报13万件。“上海市12315投诉绿色通道”顺利运行。指导基层建立消费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工作室。开展消费维权联络点(站)星级评定工作。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加强对基层的指导。

    (四)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和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和基础工作保障不断提升

    1.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四责协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项目化工作。

    2.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成新版基层所工作平台推广运用。创新开展“基层所履职互学互访”交流活动。推进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处室、文明窗口创建工作。

    3.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牵头开展《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起草工作,参加单用途预付消费卡地方立法调研。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当面补正机制。举办一系列法制培训,促进执法人员提高法治素养。

    二、2019年工作计划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

    1.创造性地参与落实中央交给上海的三项重大任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支持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走访力度。落实三省一市签署的《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推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升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推进“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推进注销企业平台应用。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企业住所登记改革。优化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系统,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探索建立全程无纸化登记服务系统。加强部门协同,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推广198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支持浦东新区新一批10个领域47项审批事项改革试点,推进“照后减证”。完善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落实“双告知”职责,加强与审批部门的信息共享。

    4.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工作。探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一证多址”。加强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监督检查。

    5.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有关试点平台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进商标品牌创新发展指导中心和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发挥上海商标海外维权办公室的作用,优化创新主体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指导和援助服务。

    6.大力支持广告业发展。鼓励发展集聚型广告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申报国家广告产业园区。积极参与举办第二届上海国际广告节。

    (二)着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当好高效监管的实践者

    1.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制定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制度规范。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全覆盖。对投诉举报多发易发或违法违规行为相对集中的企业、行业和领域实施定向抽查。建设联合抽查系统,实现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常态化。

    2.推进企业信息公示和失信联合惩戒。继续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完善“僵尸企业”清理吊照制度。建立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目录。及时向市、区两级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推送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支持失信企业修复失信行为,重塑信用。

    3.稳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民营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探索推出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

    (三)着力强化竞争执法,当好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

    1.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开展重点领域集中执法行动。打击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制。

    2.强化反垄断执法。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滥收费用、强迫交易、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加大行政性垄断案件查处力度。

    3.强化直销监管和打击传销工作。紧扣保障重大活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加强直销监管,坚决打击传销。

    4.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贯彻实施《电子商务法》。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开展2019年网剑行动。探索建立数据归集共享、线上线下融合的网络交易监管和服务平台。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

    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形成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6.强化广告市场监管。突出重点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探索对移动端APP、程序化购买广告开展监测。对接国家广告数据中心、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加强违法线索处置。

    7.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在与民生相关的教育、医药、商品房销售、养老等领域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加强对转供电、铁路、金融、公证、口岸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收费监管。加强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价格监督检查。

    (四)着力防范市场风险,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

    1.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落实各方责任,全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继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守信超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放心餐厅”“放心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建立“食品经营风险地图”,落实食品仓储、运输服务备案制度。提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据质量,开展社会化运用。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与小餐饮规范化管理。

    2.加大药品领域监督抽检和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重点加强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疫苗、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植入医疗器械等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药品医疗器械风险分级预警。加快实现入沪疫苗全程追溯和延伸处方药品可追溯。提升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智能化水平。

    3.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扩大证后抽查范围。推进本市电梯应急处置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建设。全面启动智慧电梯建设。试点建设上海电梯微信公众监督与服务平台。推进电梯定期检验方式改革试点。继续开展老旧电梯风险评估,实现远程监测全覆盖。

    (五)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当好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

    1.继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积极向社会发布本市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测评情况。

    2.加大消费维权力度。推进消费纠纷联动调解,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深化消费投诉“绿色通道”建设。严打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开展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拓展基层消费维权网络。

    3.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体系,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完善从伤害监测、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到缺陷召回的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体系。加强重点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抽检。

    (六)着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当好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1.加强质量工作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快构建质量共治格局。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方向,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对“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质量支撑能力。召开第83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大会。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宣传活动。

    2.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上海市政府质量奖、标准化专项资金等激励支持力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匠精神。聚焦重点行业开展质量状况调研,帮助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3.推进“上海品牌”建设。推动“上海品牌”评价认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市场化。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推进重大专项示范项目建设,带动全产业链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打造一批“上海标准”品牌,形成集聚效应。

    (七)着力加强法治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实保障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约束和责任担当。

    2.加强法治建设。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工作始终。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统一法制保障。积极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立法立规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

    3.深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干部培养和管理工作,促进机关干部更好地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尽职履责、担当作为。

    4.加强基层建设。继续推进基层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力度推广使用新版工作平台。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提升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做好2017—2018年度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加强窗口建设,打造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