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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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2017-03-04

各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围绕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加强全面质量安全管理,配合开展2017年上海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在今年“3·15”期间开展一系列有力度、有声势、有规模的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 严守安全底线

二、活动目的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质监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部署,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抓住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重点消费品,大力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同时,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始终保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满意消费。通过与品牌媒体的深入合作,多平台、高角度、全方位地宣传质监部门以新理念、新手段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民生安全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使“质监在行动”的形象深入人心,为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三、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1.举行全国局长接线日活动(上海分会场)暨热点产品申诉咨询专场。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部署要求,3月11日前后,针对热点产品,结合局长接线日(局长在线访谈)等活动举办产品质量申诉咨询专场。

2.开展3·15专项执法打假保优行动。以“质检利剑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大打假保优力度,围绕与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涉及节能环保理念的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日用消费品、服装鞋类等产品,开展3·15专项打假行动,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加大大案要案的曝光力度,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3.开展民生领域计量专项检查。组织区市场监管局对石油石化、冶金、化工等领域生产企业使用的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督促使用单位做好安全防护用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其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销售和修理门店计量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销售作弊电子秤以及产品质量不合格电子秤的计量违法行为。

4.开展化工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针对化工区人口密集场所,开展以电梯、气瓶充装为主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园区特种设备平稳安全运行。同时,在化工区内开展一次集中的送法宣传、识假鉴别、咨询服务活动,发放消费者须知、消费提示、维权问答等材料。

(二)集中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1.发布热点产品监抽公告和风险监测结果。“3·15”前后,通过相关媒体和局自媒体平台集中公告一批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发布一批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结果,公布一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和质量测评结果,积极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根据监抽结果,通报产品质量,分析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在市质监局官方网站质量逐级提升平台上发布内墙涂料产品信息,同时,在线下开展宣传活动。在“上海质监发布”微信平台实现监督抽查信息和质量逐级提升信息的网上自助查询功能。

2.开展服务业质量测评。通过多媒体平台发布服务业质量测评结果,通过分析消费者调查数据,反映本市服务行业的质量水平,提出改进意见,推动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商圈诚信指数测评,以实地调查方式了解消费者对本市主要商业中心的诚信、质量等方面的评价。

(三)积极开展全方位宣传服务活动

1.与新浪网合作开展“12365质监在行动”专题活动。在去年合作的基础上,自3月13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3·15”专题宣传活动。线上宣传以新浪上海门户网站大专题为一站式宣传阵地,辅以移动端定制H5互动页面,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双微平台联动优势,进一步普及维权知识和维权方法,提高广大市民的维权意识;线下宣传以微博图文直播的方式直击执法现场,网友通过#12365质监在行动#直播话题页实时了解执法最新动态,进一步扩大“3·15”专题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2.与上视融媒体中心合作进行网络视频直播。邀请上海电视台融媒体记者,对执法进行视频直播,市民可在看看新闻网上实时观看执法全过程,大大拉近市民与质监的距离,展示质监执法行动的透明、公开,进一步提升“质监在行动”品牌形象。

3.深化与品牌媒体合作。与中国质检报刊社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深化合作,发挥中国质量报作为传统媒体的优势,发表权威、专业的质监报道。在中国质量新闻网上海质量发布上开辟“3·15活动”专题,及时更新质监动态,进一步扩大质监活动影响力。

4.开展各类质监便民服务。组织名牌眼镜企业集中进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在主要商圈门店内同步提供服务。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室内空气质量免费检测。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快速检测进社区活动,免费为市民提供食品相关产品快速检测。开展电梯检验人员内部集中培训,提升检验人员对电梯施工和维保单位出具的自检报告的审查能力。面向上海地区的企业组织进行免费商品条码质量宣传与培训,向参训企业讲解商品条码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商品条码质量控制和应用等内容。现场指导消费者如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标准“微查询”和“微阅读”服务,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5.多渠道开展质监知识公益宣传。编印并发送《常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问答》、《生活中的计量小常识》、《常用法定计量单位袖珍手册》、食品相关产品和商品包装物减量宣传册。会同东方网、东方社区信息苑,推进计量宣传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12365工作人员进社区,接待市民,解惑答疑,并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品,提高市民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在新闻综合频道播放安全乘坐电梯公益广告宣传片。依托“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微信公众号,推进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宣传。开展“节能环保、安全乘用电梯”系列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关企业、市民参观气瓶阀门国家质检中心实验室及上海特麟事务所实验室,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科普讲解。

四、工作要求

(一)围绕主题挖掘热点。各单位要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各单位地区和业务特点,发掘新热点,寻找新焦点,策划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广泛协调动员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力量,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和宣传效果评估,并上报市局。

(二)上下联动周密部署。加强市局与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的上下联动,广开新闻线索来源,鼓励各单位各取所长,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协调能力,提前沟通,及早策划,对有新闻价值的个案精心包装、周密计划,共同使“3·15”活动的宣传有声有色。“3·15”期间请各执法单位要安排好应急值班,对于媒体反映的涉及质监职能的违法行为,按相关要求及时查处、上报,配合做好应对工作。

(三)善用媒体加大宣传。要积极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对“3·15”系列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既要用好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阵地,也要积极拓展网站、公众号、app等新媒体宣传阵地,引入网络执法直播。加深与品牌媒体的合作,借势借力开展正面宣传,把握舆论导向。在职能部门与市民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继续在舆论场呈现“质监在行动”的良好形象。

请各单位于3月9日、3月20日前分别将本单位的“3·15”活动方案、“3·15”活动总结报市局业务受理中心。

联系人:顾晓婷  联系电话:54265551、13918322366    RTX: 3697  电子邮箱:shzjxwzx@163.com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