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65号提案的答复

索取号 AC6120200202013303 文    号 沪市监提2020156号
产生日期 2020-12-04

王军、张宁、洪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餐饮投诉快速响应制度与食材溯源体系,打造上海餐饮安全管理防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收到你们的建议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了你们的提案内容,并与市农业农村委就有关涉及的政策内容进行了认真探讨。你们的建议对于进一步提高本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积极的作用。我们十分感谢你们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建议。你们所提建议我们已联合有关部门采纳落实,相关工作我们已在积极研究推进,相关的内容如下:

    一、关于提高餐饮单位的智慧化监管水平

    一是借助视频监控,提升餐饮单位智慧化监管水平。近年来,本市在餐饮环节积极推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的“明厨亮灶”工作。目前本市1.5万余家中型以上饭店和学校食堂的“明厨亮灶”覆盖率均已达到100%。“明厨亮灶”公开的重点内容包括厨房环境卫生、冷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生食类食品加工制作、烹饪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通过“明厨亮灶”,餐饮单位自觉接受消费者的监督,规范其食品加工过程,诚信合法经营。同时,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利用“明厨亮灶”工作建设,加快从人海战术向智慧型监管转变。闵行区市场监管局建成以“一平台九系统”为核心的“智慧监管云中心”。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建成首家市场监管网格中心作为监管“智慧大脑”。静安区市场监管局打造“天鹰”远程智能监管系统全天候监控餐饮单位后厨。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远程实时视频巡查,对餐饮单位当前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操作进行实时查看和记录,并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二是以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为导向开展线上餐饮单位靶向性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通报订餐平台,由订餐平台下线不符合要求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并由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不符合要求的下线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被处罚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平台处罚)。对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9年,共计监测网上餐饮单位1.8万家,下线无证等问题入网餐饮单位1231户次。三是借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网购大家评”工作的经验,建设了“网络订餐大家评”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在归集消费者信息方面的优势,从政府监管、平台自律、消费监督、社会共治多维度入手,收集消费者对本市主要网络订餐平台消费体验数据的基础上,与投诉举报系统及日常搜索监测中涉及网络餐饮服务的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注重发现网络餐饮服务中无证照经营、非法一证多店等问题,为网络餐饮服务精准监管提供依据,提升区域性的网络餐饮服务治理水平。

    二、关于推进餐饮单位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溯源体系建设

    2015年,上海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立法,出台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建立统一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等餐饮单位均需履行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义务。2019年,出台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地方标准。同时,我局在本市范围内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指导出台了上海市团体标准《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将食品可追溯纳入“放心餐厅”的建设标准。截止2019年底,本市已有6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追溯平台,累计可查询追溯数据约13.5亿条;已有约3000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二维码追溯工作,各渠道追溯信息总查询量约145万次。市民可通过上述平台了解餐饮单位的相关食材进货来源信息。目前,我局牵头正在长三角区域的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合肥6市率先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体化体系建设,着力整合各区域、各环节、各行业、各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数据,形成区域内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主体信息库、产品信息库、产地信息库、追溯信息库,推进源头追溯。本市农业农村部门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强化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力争用2年左右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果。本市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

    三、关于加强社会共治,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的管理水平

    2015年,经市政府办公厅同意,原上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将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近几年的建设过程中,本市充分发挥市、区、街镇(乡)三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综合执法。进一步加强街镇(乡)、村(居)委会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配备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宣传员等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提升其处理纳入网格管理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夯实基层基础,充实基层力量,努力将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本市农业农村部门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系统应用,动态掌握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单,建立生产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基层监管日常巡查信息实施录入,研究制定基层网格化监管规范。对于授权相关网格管理成员一定执法资质的问题,在《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已经充分讨论。由于上位法律法规限制等客观原因,目前暂不具备授权网格管理成员相关执法权力的条件,将来随着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的建设,市场监管人员将融入网格管理成员队伍中。

    四、关于强化餐饮单位食品事中事后监管,建设信用体系

    本市对餐饮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在贯彻执行国家《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办法》,按照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加强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依法主动公开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企业信用等各类监管信息。2019年,全市109377户持证餐饮单位中处于经营状态的102317户餐饮单位实施了动态分级评定和监督结果公示,其中A级企业(笑脸,良好)占42.0%、B级企业(平脸,一般)占57.2%、C级企业(哭脸,较差)占0.2%。2020年,我局将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重点监管名单制度,将从业禁止、终身禁业人员信息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为“处罚到人”制度的有效补充。制定联合惩戒事项目录,规范联合惩戒工作流程。

    五、关于强化投诉举报处理和社会监督

    2019年,我局加快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热线平台,完成原“12331”等公众诉求热线“五线合一”,实现“12315”一号对外。同时,加强了“12345”“12315”服务热线承接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2020年,我局已将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及时合规处理市民投诉举报事项。畅通食品投诉举报渠道,推进12315平台的应用,督促举报线索查实。落实举报奖励制度,修订《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法律监督与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关于食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发挥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社会监督作用。

    目前,本市正致力于智慧城市建设,践行城市精细化治理,不断探索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走出一条中国超大城市管理的新路。食品安全工作也正在融入“一网统管”。你们所提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即时性管理队伍、快速响应能力和体系,管理成员的执法权力,都与正在建设中的“一网统管”工作有着密切联系。希望通过“一网统管”建设将智能化监管积极延伸,高效处理餐饮环节的投诉举报,提升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你们对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建议!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