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语音阅读器

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发布仪式举行


   2020年9月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发布仪式在临港新片区管委会F区三楼多功能厅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朱芝松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出席活动并共同宣布商事主体确认制正式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施行。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从明确商事主体登记的性质、提升商事主体登记便利化水平、构建以信用分级为标准的监管体系、完善商事登记撤销制度四个方面,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介绍。

   市市场监管局和新片区管委会推出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实施办法(试行)》,是为了更好地将新片区大胆创新探索理念与商事主体登记改革相结合,更加高效便捷地开展商事主体登记。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是以申请人信用承诺为基础,推行材料清单标准化、办理流程电子化、登记审查智能化,通过登记确认商事主体和一般经营资格,签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的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实行行政确认。

 

 

 

发布时间:20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