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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假期间本市食品安全状况良好 进口冷链食品排查未发现问题


   在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2020年国庆、中秋长假节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10月1日至8日期间,全市未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保持稳定有序。

   领导高度重视 加强统筹部署

   节前,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2020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10月6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陪同市领导赴静安区武定菜市场、黄浦区上海第一食品商店和南新雅大酒店检查食品安全与节日市场供应情况。10月1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倪俊南赴普陀、静安、黄浦等区,实地查看市场节日食品安全及供应情况,并看望慰问基层市场监管所值班干部。9月29日,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许瑾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位于黄浦区的西贝餐饮日月光店、盒马鲜生日月光店、泰康菜场进行了飞行检查。

   结合疫情防控 加强节日巡查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大型农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存放售卖冷冻冷藏海鲜水产品和肉(禽)食品的摊位等的监测和管控,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信息溯管理,加强对进口畜禽肉、水产品等冷链食品排查。长假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382人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957户次,其中食品生产企业36户次、食品批发市场54户次、冷库154户次、超市卖场808户次、农贸市887户次、商贸企业104户次、水产品销售商1668户次,以及中央厨房等餐饮单位2246户次,未发现涉及问题产品。

   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投诉举报多和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等特点加强重点食品监管。特别是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重大活动举办地、旅游景区、商业聚集区、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地区,以承接大型宴席的饭店、农村办酒场所、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庙会、农家乐等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场所,以半成品、肉制品、水产品、酒类、糕点、食用油等产品为重点产品,督促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行为,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防食品经营者经营来源不明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的发生。督促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管理。长假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9928人次,检查有关市场有关市场4198家次(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夜市76家次,学校食堂66家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5862户次,开展快速检测285次。

   做好应急值守 加强举报受理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节日值班,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在岗带班,确保应急值守工作到位。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节日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畅通12315市场监管举报热线,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的办理工作。长假期间市市场监管局12315热线和平台共接收涉及一般食品类投诉举报1382件。其中,涉及月饼类投诉举报相对集中,达222件,占一般食品类投诉举报总量16.1%,主要反映月饼“提货难”(约占七成)、售后服务(配送等)延迟、月饼质量问题(疑变质发霉含异物等)。此外,被投诉举报量较集中的还有:肉及肉制品(占10.6%)、其他烘焙食品(不含月饼)(占8.5%)、水果(占7.3%)、水产品(占4.9%)、乳制品(占4.9%)、方便食品(占3.8%)、米面制品(占3.4%)等。相关投诉举报均按规定及时予以了受理、处置和回复。

 

 

 

发布时间: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