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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化工作专题会议在沪召开

  7月16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化工作专题会议在青浦朱家角顺利召开。市局副局长朱明、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唐晓东、青浦区副区长顾骏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明指出,标准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技术基础和工具,其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中的助推、引领作用,市区两级标准化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将标准一体化工作融入示范区建设,从“如何满足示范区建设对标准供给的需求”和“标准化制度供给如何服务示范区建设”两个维度思考谋划相关工作。他强调,标准化一体化工作要取得实效,离不开示范区执委会和青浦、吴江、嘉善三地政府的支持,他希望示范区执委会能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执委会职责体系,明确相应部门对接承担相关工作。

  唐晓东表示,标准一体化是描绘示范区生态绿色底色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示范区内市场要素自由流动的有力支撑,在江浙沪三地市场监管部门支持下,实现示范区标准机制突破、制度创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执委会将推动示范区标准工作纳入示范区整体工作来谋划推动,将“示范区标准”作为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推动标准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顾骏结合青浦区标准化工作实际和探索实践,对加强一体化示范区标准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表示青浦区责无旁贷全力配合示范区标准一体化工作的探索创新和推进落实。

  会议听取《标准助力一体化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设想和工作情况汇报》、《一体化示范区标准化推进体制机制与实施路径研究课题方案汇报》,并就下一阶段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了研究磋商。

  会议要求,着眼于国家重大战略制度创新,着眼于标准助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着眼于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区标准,构建一体化示范区标准统一管理制度,打造一体化示范区标准工作体系,意义重大。示范区执委会及相关各方要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深化研究,力争早日实现突破。会议明确,2020年年内重点任务目标为“1+1+X”,即形成1份一体化示范区标准推进机制路径研究报告,出台1个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管理办法,推出若干项一体化示范区标准成果。

  市局标准技术处、标准创新处、示范区执委会营商和产业发展组、青浦区区域发展办、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以及上海投资咨询公司负责人和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2020-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