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监管报:上海明确目标突出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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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2020-07-22

  本报讯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 年)》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商务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上海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 年)》,全面部署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主要目标任务与十大工作措施。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横向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内部的资源整合;纵向加强与各区、街镇政府的工作联系,形成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该局组织召开全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专题部署会议,解读《实施方案》,层层落实任务。

  《实施方案》突出落实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结合上海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践经验,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与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同部署、同推进。同时,要求按照《实施方案》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社区服务体系、群众自治体系,以及网格化管理、联动联勤机制,建立基层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着力解决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将保健食品“非法会销”作为城市网格化管理事件,纳入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重要内容。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行业、净化市场、强化震慑。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严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严格保健食品网络营销监管,严厉查处不按注册备案要求生产保健食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及非法添加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违法行为。

  《实施方案》强调,要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食品安全。同时,结合上海实际,督促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全面实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确保保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保障人民群众消费知情权。

原发布时间: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