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食安封签”标准:未封外卖受污染 餐饮服务提供者负首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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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2020-09-24

   9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发布了地方标准《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签管理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上海市餐饮外卖食品封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倡导本市餐饮外卖规范使用食品安全封签的指南》。三个文件的发布,构建了三位一体的制度供给,助力后续的“食安封签”推广工作。

   总台央视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以“食安封签”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办法》通过了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配送人员、消费者在餐饮外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以往此类纠纷中因难以界定食品受到污染的环节而导致无法确认责任的情况。提出可以多次使用的“食安封签”的定义。可循环使用的智能电子封签,具备防止封签在配送过程中被擅自拆启或者识别是否被拆启的性能和技术。使用环保材料,技术上采用电子封签的形式,1个电子封签可以开合数万次。

   此次出台的《标准》规定了一次性“食安封签”的分类、质量要求、条码要求、使用要求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还从警示语、安全说明、拉伸强度等方面规定了食品安全封签的基本产品质量指标,增加了对封签持粘性的要求,使其更适应一次性使用和无法复原的要求。

   新的标准也为纠纷提供了解决路径,此次标准明确了纠纷处置中的首负责任。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消费者在当场签收时发现食品受到污染,或签收后发现食品受到污染的,实行餐饮服务提供者首负责任制。而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外卖食品则倡导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实行首负责任制。

   倡导餐饮外卖规范使用“食安封签”,指导外卖食品纠纷处置。上海还出台了《关于倡导本市餐饮外卖规范使用食品安全封签的指南》,则通过规则的制定和实施,避免纠纷发生或快速处理纠纷,形成鼓励使用“食安封签”的导向。

   下一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把“食安封签”的推广纳入光盘行动、“公勺公筷”宣传,向消费者传递多维度的食品安全理念,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同时,引入监督力量,丰富监督反馈途径,形成“食安封签”推进、监督、反馈的闭环。

原发布时间: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