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2-2021-010 文    号 沪质办20210004号
产生日期 2021-06-29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各成员单位,各控股(集团)公司,各相关科研院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编制《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上海担负的重大使命,结合上海重大战略实施,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质量强市为目标,系统总结《上海市质量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施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科学谋划未来5—15年上海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上海总体质量水平提升,奋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高地,为推进“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国家战略、建成“五个中心”和迈向全球卓越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既要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新时期质量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长远对质量强市建设进行前瞻性布局和谋划,明确我市质量强市建设的目标任务,又要系统总结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存在的不足,着重加强对当前突出问题及症结难点的分析研究,找到破解问题的路径和办法。

      (二)坚持突出重点和全面覆盖相结合

       既要系统推进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又要实现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突破创新,更加突出质量强市建设在落实“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强化“四大功能”、提升上海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等重大战略中的定位、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战略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既要科学前瞻,扎实谋划好未来5—15年我市质量强市建设的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设计好我市质量强市建设中长期发展方向和道路,又要实事求是,围绕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明确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注重可操作性,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举措。

       三、编制架构与职责分工

       (一)依托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本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审议方案文本和有关重要材料。

       (二)发挥市、区两级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行业质量工作促进会成员单位及各控股(集团)公司作用,共同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各单位负责结合各自行业、区域、企业实际,提出未来5—15年质量强业、质量强区、质量强企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及举措等。

       (三)发挥科研院所、专家、智库作用,为《实施方案》编制提供决策支撑

       各有关科研院所、专业研究力量要结合本市质量发展情况,积极参与《实施方案》课题研究,针对当前质量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未来发展趋势,参考《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研究课题目录》(详见附件),选定研究方向,拟定具体题目,组织力量深入研究,为方案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四)组建起草工作组,承担《实施方案》编撰工作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办”)负责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组建《实施方案》起草工作组,承担《实施方案》相关材料的收集、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提请审议等工作。

       组长由市质量办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陈学军担任,成员包括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同志和有关科研院所专家。起草工作组秘书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承担日常事务。

       四、编制安排

       (一)起草编制阶段(2021年6月—8月)

       1.材料收集(6—7月)

       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业质量促进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集团公司,要结合各自行业、区域、企业实际,提出相关方面质量发展的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目标(分2025年、2035年两个时间节点设置量化目标)、任务与举措等四方面内容,材料字数约3000字左右。

       各有关科研院所的课题研究要有理论深度及创新性,提出具有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措施,内容观点要新颖,论证数据要真实准确,报告字数约1万字左右。

       各单位请于7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质量办,材料将作为《实施方案》报批的支持报告。

       2.开展编制(8月)

      市质量办起草工作组在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基础上组织编撰形成《实施方案(初稿)》;选取部分重点行业、区域、企业深入调研走访、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9月—10月)

       1.全社会征求意见(9月)

       市质量办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上网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论证稿)》。

       2.专家论证(10月)

       市质量办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专业意见建议;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建议,对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三)审议报批阶段(2021年11—12月)

       1.审议(11月)

       市质量办提交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实施方案(送审稿)》;根据审议后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报批稿)》。

       2.报批(12月)

       市质量办提交《实施方案(报批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实施方案支持报告汇编》等材料,报市政府审批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方面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各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从时间和工作安排上给予相关工作人员必要支持。

      (二)加强统筹协调

      《实施方案》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编制过程中注重与国家、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的衔接。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遇到的问题,协同做好文本起草、修改完善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调研论证

      《实施方案》编制过程是汇聚民智、形成共识的过程,要把调研论证作为《实施方案》编制的重要支撑工作,通过深入企业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借助外脑等,找准我市在质量强业、质量强区、质量强企等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方向和关键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和举措

 

       附件: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上海实施方案研究课题目录

 

 

 

上海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

(联系人:尹象文、彭昕,联系电话:64220000转2337、2338分机,电子邮箱:zlfzc@scjgj.sh.gov.cn。)

附件:
1623313381111334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