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 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2-2021-012 文    号 沪市监质发20210365号
产生日期 2021-07-06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场分局,有关技术机构: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是通过有机融合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要素资源,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产业、区域提供的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质量基础设施综合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国市监质〔2020〕177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聚焦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的通知》(市监质发〔2021〕34号)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现就聚集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按照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及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结合本市经济发展实际,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政府推动引导,强化质量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协同服务、综合应用,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助创新,全面推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建设,积极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升质量水平、保障质量安全、促进质量创新提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助推本市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统筹规划与监督服务作用。坚持合理布局、开放共享,以产业集聚区为重点,聚集中小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坚持试点先行、探索模式,逐步拓展到更多行业和区域。坚持协同服务、融合发展,以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为延伸,强化协同服务,支撑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扎实推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进百城入万企”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2021年全市着力培育3—5个具有较强推广示范价值的服务典型模式,围绕重点产业开展不少于10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为不少于1000家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力争到2025年,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明显增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更加成熟,全市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有效助推本市企业、产业和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制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各区要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统筹规划,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联合相关部门、机构,深入调研,切实掌握本区产业特点、企业质量需求和技术机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有效整合多方资源,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部门对外服务大厅等已有资源,探索质量基础设施线下“一个窗口”和线上“一个平台”服务模式,搭建质量基础设施各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与机制,提供企业“一揽子”服务。工作方案框架参见附件1。

        (二)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建设。各区要结合本区域实际,围绕产业发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堵点和难点,聚集重点消费品、重点产业链等,统筹区域优势资源集中利用,组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可以依托现有技术机构、园区、重点企业等建设实体性“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企业、产业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经营周期的综合服务;也可以在基础条件好、推进意愿强、产业聚集度高、中小微企业质量服务需求量较大的各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打造质量服务综合体;还可以搭建“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推动质量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

        市局根据各区申报情况及条件成熟度,组织遴选确定一批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探索提炼工作模式,积累工作经验,通过试点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工作不断深入。具体试点申报内容详见附件2。

       (三)深入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服务。各区根据调研情况,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积极学习吸收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地开展服务。针对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共性问题,广泛宣传推广本区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方法;认真落实开展“万、千、百”中小企业质量公益培训;大力推行中小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攻关;聚集质量管控薄弱的小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工作”;着力推进“一次抽查、一次问诊”“一次处罚、一次提升”“实施一次召回、提升一个产业”。各区在服务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典型案例,案例要求详见附件3;每年至少为60—80家企业提供质量技术服务,《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

        (四)开展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专项服务。各区要结合世界标准日、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进企业、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聚焦重点消费品、重点产业链等,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质量奖获奖组织开放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面帮扶中小企业提升质量水平;鼓励质量技术机构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环节,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体验,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助力本市中小企业质量竞争力提升。

        (五)推进仪器设备等质量资源开放共享。各区要针对中小微企业仪器设备购置成本高、使用需求大等特点,探索区域内关键共性质量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创新开展分时租赁、实验外包、代检代测等服务,降低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准入门槛。鼓励“一站式”服务试点地区协调区域内高精尖质量基础设施,搭建共享平台,加强协同服务,降低生产成本。鼓励技术机构共享尖端设备,支撑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引导综合服务平台开放技术、信息、专家等资源,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发挥产业计量测试联盟平台协作优势,推动产业计量测试技术创新、资源共享;依托长三角产业计量云平台,进一步促进长三角区域计量测试资源、能力融合,通过在线新经济新模式精准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助力长三角地区中小微企业发展。

        三、推进措施

      (一)优化政策环境。积极争取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区委和区政府“十四五”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和各类产业发展规划、扶持政策体系,促进质量基础设施有机融入区域产业发展,融通质量基础设施与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产品升级等各方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政策协同环境。

       (二)创新服务模式。通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及试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炼形成适合本区域、本产业发展实际的“一站式”服务模式,树立“一站式”服务示范,逐步构建区域质量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或网络,以点带面,推动本市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级不断提升。

        (三)完善服务规范。鼓励各区通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建设,总结经验,规范流程,探索制定“一站式”服务区域标准或团体标准,推广质量服务方法、模式,带动服务水平提升,并为制定相关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等打好试点实践基础。

        (四)加强产业链对接。着眼产品制造全过程、产业合作全链条进行系统谋划,着力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推动上下游企业质量技术标准规范对接、质量品牌共建,对外贸企业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帮扶,鼓励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产业合作技术规则,更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确定“一站式”服务试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10月31日)。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本地实际,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整合质量资源,组织开展质量服务及试点工作。市局加强工作督导,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炼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总结(包括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和服务企业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和做法。市局梳理汇总阶段工作成效,评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聚集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实践,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安排部署,加大人力、财力等保障力度,有效为企业排忧解难、推进企业质量提升,助力培育区域企业和产业质量竞争新优势,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推进落实。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质量强区建设,深入产业园区、企业和技术机构调研,全面了解相关质量状况,认真分析本地区开展“一站式”服务的主、客观条件,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确定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健全推进协同机制,建立专家队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有关质量技术机构应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积极支持、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行动。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一站式”服务平台功能、内容,提高企业和社会知晓度,充分发挥平台服务功能。认真收集、统计服务工作成效。总结提炼典型案例、试点经验。注重加强宣传,展现质量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新作为、新进展和新成果,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扩大知晓度,切实提升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质量感知度和获得感。

市局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纳入年度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对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经验典型的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优先支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此外,将组织开展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服务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等,择优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参选。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送本区工作方案(框架见附件1)及《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申请表》(附件2),历年获得国务院“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地方”督查激励的区应至少开展1—2个试点,其他区可在评估基础上择优申报试点;11月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服务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其他材料由申报试点项目的区上报)。

        联系人:倪旦红、彭昕,联系电话:64220000转2335分机、2338分机,邮箱:zlfzc@scjgj.sh.gov.cn。

 

        附件:1.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框架

        2.上海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申报表

        3.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典型案例征集要求

        4.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企业工作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附件:
162443358839092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