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等5项计量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6-2023-029 | 文 号 | 沪市监计量202303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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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3-08-28 |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2021〕186号)和《关于本市贯彻国家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有关区域计量技术规范共建共享的要求,推动长三角市场监管体系一体化建设和区域计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并公示,现批准由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分别起草的《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电流线圈校准规范》《荧光法叶绿素a测定仪校准规范》《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呼吸阻力检测仪校准规范》《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5项计量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后,《交直流大电流测量仪校准规范》《电流线圈校准规范》《荧光法叶绿素a测定仪校准规范》《自吸过滤式呼吸器呼吸阻力检测仪校准规范》《微波消解仪校准规范》将以长三角计量技术规范的形式发布,具体发布和实施日期另行规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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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9111829326593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