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7-2020-028 | 文 号 | 沪市监标技2020054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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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11-18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0年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项目提出单位,技术归口单位及承担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6号),经专家组论证评估,现下达2020年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本计划共计3项,均为推荐性标准制定项目,完成期限为两年。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及两省一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完成标准的制定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刘宙君,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6分机。 附件:2020年度第一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6日 附件 2020年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统一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 (共计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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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605490329933808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