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7-2020-035 文    号 沪市监标技20200608号
产生日期 2020-12-25

沪市监标技〔2020〕608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开展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地方标准、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等标准化技术评审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适应新形势下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将组织建立“上海市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领域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市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的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勤勉尽责,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个人信用良好;

    2.熟悉标准化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标准化领域或者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和行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申报方式

    1.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宣传、组织和推进工作,在专家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填报。

    2.申报人员登陆“上海市标准化专家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s://expert.qlims.cn),在线填报并打印《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

    3.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条件进行初审后,在《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申报人员应于2021年1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扫描上传至“上海市标准化专家库管理系统”,并点击“提交审核”完成在线填报。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1年1月29日前寄送至上海市标准化协会(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509号电科大厦605室,王老师,15921218179)。

    5.征集结束后,我局将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和专家遴选工作,经审核和遴选后,纳入上海市标准化技术评审专家库,为本市开展标准化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标准技术管理处 胡老师

    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5分机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
1608182191314470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