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公告

索取号 AC6040217-2021-016 文    号 沪市监标技20210161号
产生日期 2021-03-23

沪市监标技〔2021〕161号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批准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

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的公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批准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3项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告。

 

    附件:批准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目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附件:
1616032815774996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