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217-2023-025 文    号 沪市监标技20230424号
产生日期 2023-09-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18年市政府第8号令)第十四条快速立项的规定,经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出,现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见附件),共计4项,为强制性标准。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及标准制修订的程序规定,按计划及时完成上海市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任务,并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联系人:刘文涛,联系电话:64220000转2527分机,传真:54661391。)

 

 

 

 

 

附件

 

2023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共计4项)

 

修订项目:4项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性质

提出单位

技术归口单位

主要起草单位

领域

项目周期(月)

1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强制性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节能环保

6

2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强制性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同济大学

节能环保

6

3

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强制性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华东理工大学

节能环保

6

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强制性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华东理工大学

节能环保

6

 

 

 

附件:
169327097095644403.doc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