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本市2018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9-02-13

本市相关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沪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沪府发〔2018〕3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函〔2019〕194号)要求,掌握本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基本情况,服务国家和上海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上海市统计条例》和《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拟启动本市2018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一)调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2018年度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基本业务情况以及相应检验检测认证活动经济指标。

(二)调查对象

1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及各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检测、计量检定、专业领域(建工、消防、环境、医学、司法、刑侦、疾控、气象、水利、交通等)检验检测、进出口商品检验、分析测试等相应行政许可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虽未取得上述行政许可资质,但已具备相关检验检测技术能力,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或实验室认可组织认可,作为技术储备的法人组织或实验室;

3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实验室或研发中心;

4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在沪认证机构或认证机构在沪分支机构。

二、调查表式和报表期别

(一)调查表式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批准的《上海市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度)(修订稿)》(沪统审字〔2019〕7号)的要求(见附件),填报其中的基本概况(ZJ01表)、检验检测机构获证信息(ZJ02-1表)、认证机构能力信息情况(ZJ02-2表)、检验检测机构其他能力信息情况(ZJ03表)、检验检测机构科研水平和技术能力情况(ZJ04表)、机构承担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工作情况(ZJ05表)。

(二)报表期别

所有报表的业务和经济指标调查期为填报单位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产业活动数据。

三、报送要求

(一)填报方式

本次调查采用进入本市“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统计年报系统”网上填报的方式,具体网址:www.shzj.gov.cn,首页—业务直通车—认证监督—检验检测认证资源统计年报。

为减少机构重复填报,国家检验检测统计所需数据已整合在上海统计年报系统中。已完成填报的机构,由本市统一将相关数据导入国家检验检测统计直报系统。

(二)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完成网上相应统计数据的填报,并确认上报数据已通过后台审核。

2019年4月1日起,对未及时完成年度统计数据报送要求的机构责令整改,直至依法查处。

(三)基础报送单位

调查表的基础报送单位为法人单位,法人下属的产业活动单位的调查表由财务所属法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填报。

(四)数据要求

各填报机构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上海市统计条例》第四条和《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相关统计信息。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的机构,还需要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要求,向资质认定部门上报年度自查报告。

四、监管权责

各相关领域行业监管部门(司法行政、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生态、规划国土资源、卫生健康、水务、交通、民防、应急、药品、经济信息化、气象、海关等),按照《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赋予的权责,督促行业内机构及时完成网上填报。无明确行业监管部门的机构,由辖区内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催报。

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上海市统计条例》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涉嫌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行为的机构,由市统计局和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五、保密承诺

本次统计调查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布置、收集、审核和数据分析工作,由市统计局将统计数据纳入全市服务业统计数据管理,并与各有关政府部门共享统计结果。对机构填报的统计数据,相关政府部门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和《上海市统计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六、填报支持

(一)咨询协助

检验检测机构填报咨询:62490946转117;认证机构填报咨询:64710079转812;网上系统技术问题咨询:54264383

(二)投诉建议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64220000转2466;市统计局联系电话:53857215。

 

附件:上海市检测认证行业资源调查统计报表制度(2018年度)(修订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统计

2019年2月13日

附件:
190227095335721346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