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粽子监督抽检情况

索取号 AC61403002020467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0-06-23

    端午节即将来临,作为传统节日食品,粽子的质量安全状况一直广受关注。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市民消费安全,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相关生产企业、零售单位销售的各类粽子产品进行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全市共抽检各类粽子样品100件,其中生产企业40件,超市和食品店等零售单位60件。样品涉及上海、江苏、浙江、河南等地企业生产的众多品牌,如杏花楼、沈大成、老大房、五芳斋、功德林等,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992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9295-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速冻面米制品》、SB/T10377 《粽子》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对所有样品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等10个指标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100件样品全部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监督抽检合格率为100%。

    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6月19日

 

    ★消费提示

    粽子属于季节性食品,市民选购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从正规的超市或食品店购买;二是要购买标识标注规范的粽子。选择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标示齐全的产品购买。三是不要过度追求粽叶颜色。粽子经过高温蒸煮后粽叶会略发黄属正常现象,粽叶如果过度鲜绿,并非真实自然的。四是要分类存放,煮熟煮透。建议根据产品包装上的提示进行保存,煮熟煮透以后再食用。

附件:
24.2020年5月粽子监督抽检信息(合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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