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机动轮椅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
索取号 | AC6140200202354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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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3-09-01 | ||||||||||||||||||||||||||||||||||
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机动轮椅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3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江苏省2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2批次;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023-2023《机动轮椅车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23年上海市机动轮椅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排名不分先后。 专家解读 一、消费使用提示 (1)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前在上海仍延续以往一人一证一车的管理方式。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轮椅车必须是持有相关残疾证的人士使用,且需提供近期的个人体检报告,来证明具备上身的操纵能力。 (2)机动轮椅车既不是公告目录管理的道路车辆,又没有纳入3C认证管理,主要靠地方管理部门特殊化管理。因此产品的更新换代频次较慢,市场上基本上都是样式统一的几款。消费者根据车辆报废的相关政策,届时只能替换车辆,但可能没有新款选择,而且不能增添使用车辆。 (3)新消费者在购买机动轮椅车时,首先要注意此交通工具的一些特殊要求,例如:起动、油门、制动及其他控制装置应全部由驾驶员上肢操纵;驾驶员的座椅应有靠背和能限制髋部左右移动的装置;应有能固定放置拐杖的位置等。 (4)机动轮椅车只为乘坐一人设计,消费者应正当使用机动轮椅车产品,不应有擅自改装,非法拼装,如增加座垫用于非法营运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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