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15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4批次。其中生产领域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电商销售13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4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市生产企业共4 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11批次,不合格4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008-2023《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23年上海市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
| 样品标称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规格型号 |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 |
被抽样销售者所在商场/电商平台 |
认证机构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AD-K3-158 A类 |
2021年9月/20210905 |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麦朗顺景塑料五金厂 |
上海平一摩配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G-361 |
2023年6月/N2048 |
广州市晋颢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曼荷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FF358 |
—— |
A类 XXL |
2023-04-26/—— |
江门市鹏程头盔有限公司 |
上海柔岚实业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A类 816 |
2021年8月20日/—— |
江阴市达菲玛汽配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昊乘贸易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FF353 A1 |
2023-07-21/- |
江门市鹏程头盔有限公司 |
上海寅潜贸易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T1 A类全盔 |
2023-02-05/—— |
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
/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A类 T127 |
2023-04-14/SY20230220-1 |
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Y18 XL A类 |
2020-10-14/SY20200911-2 |
上海和汇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懋胜商贸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G-361 A类全盔 |
2023年3月/—— |
广州市晋颢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上海兴煜贸易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A类 |
2023-04-12/—— |
江门市鹏程头盔有限公司 |
上海必越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A类 全盔 AD-180M 中号 M |
2022-11-10/—— |
上海平一摩配有限公司 |
上海平一摩配有限公司 |
/ / /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排名不分先后。
2023年上海市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 样品标称名称 |
标称商标 |
标称规格型号 |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 |
标称生产者名称 |
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 |
被抽样销售者所在商场/电商平台 |
认证机构 |
不合格项目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GXT160 |
2022.12/- |
浙江百利得摩配有限公司 |
上海诜筱贸易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头盔质量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HK-019 A类半盔:(工程塑料) |
2021年6月/20210038 |
佛山市浩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赛服商贸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A类 GXT902 |
2023/3/—— |
浙江东升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上海罡雄贸易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头盔质量 |
摩托车乘员头盔 |
- |
G902 A类 |
2021.05/- |
浙江东升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上海玺振贸易有限公司 |
/ / 天猫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头盔质量 |
专家解读
一、不合格情况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头盔质量、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
(1)头盔质量项目标准要求A类应不大于1.6kg,B类应不大于1.0kg。本次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过重的头盔会使颈椎承受的压力过大,增加骑行过程中的负担,影响骑行的舒适性。
(2)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要求不得出现伸长量超过25mm或系带撕断、连接件脱落及搭扣松脱的现象。本次抽查发现有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头盔佩戴装置强度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导致佩戴者在发生意外时,摩托车头盔无法避免驾乘人员受到二次伤害。
二、消费使用提示
(1)在购买头盔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贪图一时之便宜和方便。符合标准要求的头盔成本价大多数不低于100元,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几十元的头盔千万不要购买,这种头盔的质量往往非常差,难以起到保护作用。注意检查头盔上的标识内容,如厂名厂址、3C标志等内容。
(2)在选购头盔的时候,要动手感觉一下头盔的部件稳定程度,对一些部件明显突出于头盔壳体之外的产品,建议不要购买。上下移动护目镜等装置,一定要灵活可靠。
(3)用户在购买头盔的时候一定要试戴,不要买与自己头型不匹配的头盔,特别是尺寸偏大的一定不要购买。因为尺寸偏大的头盔戴在头上在发生意外的时候头盔很容易脱落,失去保护作用。也不要购买护目镜透光率差的产品,在驾驶时可能对视线造成影响从而酿成事故。
(4)用户不要出于方便或应付交警等心理,使用所谓的“安全帽”等代替摩托车乘员头盔。同时,在佩戴头盔的时候,一定要系好带扣,否则头盔将起不到防护作用。
江苏省特种安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