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调整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人员及职责的通知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1-11-02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的决定》(质检总局令第 140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质检总局公告 2011年第 95号)已经颁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决定对上海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委会由9人组成,主任由市质量技监局(以下简称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以下简称特设处)处长张德智担任,副主任分别由翟光辉、谭久克担任,委员为周华、李晓芬、王海荣、吉顺昌、许家勇、王牛等。

  考委会下设办公室和3个专业委员会,即承压设备、机电设备、焊接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由3人组成,主任由王海荣兼任,考委会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各专业委员会分别由59人组成,设组长1名,分别由吉顺昌、许家勇、王牛担任。委员由各考试机构推荐产生,经考委会确认后公布。

  考委会工作职责:

  1.组织开发具有办理人员报名、考试、上报审批、下载制证、网上公示及统计汇总等功能的信息软件,并做好软件维护工作。

  2.统一各类作业人员考试试题库相关内容,并做好完善和更新工作。

  3.制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评员考核管理制度,负责考评员的考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4.配合市局特设处对考试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协助发证部门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制作、发放工作。

  6.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用模拟设备及新增作业项目考试课题的研发工作。

    7.完成市局特设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原“沪质技监特[2007] 666号”、“沪质技监特[2009] 515号”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废止。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111109162915390519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