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213-2025-005 | 文 号 | 沪市监产质20250135号 |
---|---|---|---|
产生日期 | 2025-05-16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有关检验机构: 为强化本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创新运用新型监管方式提升产品质量监管效能,市局决定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有效净化市场环境,提升本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市局委托相关检验机构实施质量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计划实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快速检测1500批次、成品油和车用尿素1060批次、消防产品200批次、电线电缆150批次;重点检查投诉举报多和前期监督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等。本次快速检测工作经费由市局统一安排支付。 三、工作要求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将其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辅助手段。要加强工作协调推进,积极对接检验机构,对快速检测中发现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立即开展执法调查,初步构建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工作机制。 (一)检验人员在开展快速检测时,应当登录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系统,查阅受检销售单位是否建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发现销售单位未建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的,检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对通过快速检测手段筛查发现的涉嫌不合格产品,检验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由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到场确认并抽取样品,送交相应检验机构,对涉嫌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必要时可对多个项目实施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经核实确认后,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立案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人:郎敏斐,电话:64220000转2321分机。) (此件公开发布) |
|||
附件:
174703306992384803.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