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商品包装(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索取号 | AC6140400-2020-001 | 文 号 | 沪市监计量202002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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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0-05-26 | ||
沪市监计量〔2020〕212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 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商品包装(过度包装)、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商品包装(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 1.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产品为非自动秤、电能表、燃气表、水表、出租汽车计价器、压力变送器、气体涡轮流量计、心脑电测量仪器、验光仪、焦度计、有毒有害气体探测仪、可燃气体探测器共12种产品。 本次共抽查67家企业生产、销售的102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66家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9%。 2.商品包装(过度包装)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乳制品、糖果及巧克力制品、饮料酒类、糕点、保健品、化妆品、冲饮类方便食品、蜂产品、月饼、肉制品、饼干、水果制品、炒货坚果食品、茶叶、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共15种商品。 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630家企业生产的1377批次商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发现10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8%。不合格商品中本市企业生产的商品占比11%,外省市企业生产及进口商品占比89%。重点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和销售价格比率等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06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7.7%,包装层数不合格2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0.1%。 从商品包装抽查统计情况来看,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蜂产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超过30%;茶叶商品的不合格发现率达到23%;冲饮类方便食品、保健品的不合格率在10%—20%之间;糖果及巧克力制品、肉制品等5种商品的不合格发现率低于10%;月饼、饼干等5种商品全部合格。 3.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本次在流通、生产领域抽查食用油、饮料及包装饮用水、月饼、蜂产品、保健食品、洗化用品、厨卫清洁剂、化妆品、调味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固体冲饮类产品、干冻商品、宠物用品、炒货及坚果食品、饼干、糕点、南北货、进口商品、酒类、杂粮共20种商品。 本次共抽查和检验了476家企业生产的843批次商品,发现7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3%。对净含量标注、净含量检验等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39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4.6%,净含量检验不合格42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5%。 (二)主要做法 本次抽查突出问题导向,根据往年不合格率和抽查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选取抽查重点领域及种类,采取“双随机”方式,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选派抽样人员,提升政府监管的公正性、规范性,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1.非自动秤。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非自动秤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0批次产品中,有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0%。重点对外观检查、铅封检查、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偏载测试、鉴别力测试、重复性测试、蠕变测试和回零测试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外观检查、铅封检查、称量性能、除皮称量测试。 2.电能表。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电能表产品。重点对外观检查、交流电压试验、潜动试验、起动试验、常数试验、基本误差、时钟日计时误差、时钟示值误差、电能示值的组合误差共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3.燃气表。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燃气表产品。重点对外观、密封性、压力损失、示值误差、附加装置功能检测共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4.水表。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水表产品。重点对外观和功能检查、示值误差、压力损失、静压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5.出租汽车计价器。抽查了2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出租汽车计价器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0%。重点对计程误差、计时误差、切换速度误差、切换速度响应时间、电源环境、电磁环境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电磁环境。 6.压力变送器。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压力变送器产品。重点对外观、密封性、测量误差、回差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7.气体涡轮流量计。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气体涡轮流量计产品。重点对铭牌和标识、外观、示值误差、重复性共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8.心脑电测量仪器。抽查了1家企业生产的2批次心脑电测量仪(心电图机)产品。重点对增益设置和准确度、时间基准选择、时间基准准确度、频率和脉冲响应、共模抑制、电缆电路和输出显示噪声、输入电压范围、加权系数误差、波形识别能力与幅度-时间参数测量、时间常数、心率测量误差共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9.焦度计。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焦度计产品。重点对外观要求、机械结构、测量范围、打印标记、支座结构、顶焦度示值误差、非线性误差、棱镜度示值误差、轴位标记误差、光学中心标记误差、可调挡板平行度误差共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0.验光仪。抽查了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验光仪产品。重点对外观与安全性要求、测量范围、刻度间隔、球镜度示值误差、球镜度测量重复性、柱镜轴位示值误差、柱镜度示值误差、出瞳光照度共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1.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硫化氢)。抽查了9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硫化氢)产品。重点对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报警功能和报警动作值、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电磁兼容试验、高低温、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和跌落试验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12.可燃气体探测器。抽查了13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重点对示值误差、响应时间、报警功能和报警动作值、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电磁兼容试验、高低温、湿热试验、振动试验和跌落试验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商品包装(过度包装)监督抽查 1.糕点。此次抽查62家企业生产的107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2.蜂产品。此次抽查27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商品,发现1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1.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3.冲饮类方便食品。此次抽查64家企业生产的113批次商品,发现1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9%,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4.饮料酒。此次抽查59家企业生产的109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8%,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5.肉制品。此次抽查72家企业生产的112批次商品,发现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4.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6.水果制品。此次抽查48家企业生产的9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7.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此次抽查50家企业生产的85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8.茶叶。此次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商品,发现10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9.乳制品。此次抽查36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0.保健食品。此次抽查41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发现1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其中包装空隙率不合格10批次,包装空隙率不合格发现率为10%,包装层数不合格2批次,包装层数不合格发现率为2%。 11.月饼。此次抽查3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2.饼干。此次抽查23家企业生产的7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3.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此次抽查46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发现3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6%,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4.化妆品。此次抽查37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15.糖果及巧克力制品。此次抽查2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商品,发现5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不合格项目涉及包装空隙率。 (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 1.食用油。此次抽查7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2.饮料及包装饮用水。此次抽查20家企业生产的39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9%,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5.1%,净含量检验不合格3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7.7%。 3.月饼。此次抽查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商品,发现1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4.蜂产品。此次抽查16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1%,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5.保健食品。此次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6.洗化用品。此次抽查13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7.厨卫清洁剂。此次抽查14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0.5%,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8.化妆品。此次抽查18家企业生产的29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9%,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9.调味品。此次抽查32家企业生产的42批次商品。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商品。 10.可可及焙烤咖啡商品。此次抽查38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商品,发现1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6.4%,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6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8.2%,净含量检验不合6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8.2%。 11.固体冲饮类商品。此次抽查21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8%,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12.干冻商品。此次抽查12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商品,发现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1.2%,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1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5.6%,净含量检验不合格1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5.6%。 13.宠物用品。此次抽查9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4.3%,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标注。 14.炒货及坚果食品。此次抽查41家企业生产的68批次商品,发现12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7.6%,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10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14.7%,净含量检验不合格3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4.4%。 15.饼干。此次抽查50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商品,发现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2%,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4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5.5%,净含量检验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2.7%。 16.糕点。此次抽查47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商品,发现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5%,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2.5%,净含量检验不合格5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6.3%。 17.南北货。此次抽查38家企业生产的67批次商品,发现4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1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1.5%,净含量检验不合格3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4.5%。 18.进口商品。此次抽查49家企业生产的72批次商品,发现6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8.3%,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2.8%,净含量检验不合格4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5.6%。 19.酒类。此次抽查20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商品,发现3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9.4%,不合格项目涉及净含量检验。 20.杂粮。此次抽查33家企业生产的65批次商品,发现8批次商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3%,其中净含量标注不合格6批次,净含量标注不合格发现率为9.2%,净含量检验不合格3批次,净含量检验不合格发现率为4.6%。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处理。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商品),如出租汽车计价器、非自动秤等计量器具,蜂产品、其他食品(燕窝饮品、阿胶糕、口服液等)等过度包装商品,炒货及坚果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定量包装商品,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从源头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营造诚信公平的购物环境。
附件:1.2019年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19年商品包装(过度包装)、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商品及企业名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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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沪市监计量〔2020〕212号--052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