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至2023年1月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索取号 AC6040100-2020-035 文    号 沪市监规范20200016号
产生日期 2020-12-31

沪市监规范〔2020〕16号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上海标准”

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试行)》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该意见自2021年1月10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

附件:
160646915289683803.doc 
相关稿件:
图文解读:《关于推进“上海标准”标识制度实施的意见(试行)》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