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4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100-2023-018 | 文 号 | 沪市监规范202300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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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3-11-29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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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4号文最终发文稿.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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