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8月2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取号 | AC6040100-2024-006 | 文 号 | 沪市监规范20240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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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24-08-06 |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局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撤销虚假企业登记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局制定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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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72059989366965203.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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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稿件: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微信版)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虚假企业登记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