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取号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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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8-02-28 | ||||||||||||||||||||||||||||||||||||||||||||||||||||||||||||||||||||||||||||||||||||||||||||||||||||||||||||||||||||||||||||||||||||||||||||||||||||||||||||||||||||||||||||||||||||||||||||||||||||||||
2017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2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投诉举报和咨询处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我局门户网站“上海工商”(scjgj.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电话12315。
一、概述 我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配备有2名工作人员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全市工商系统(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配备20余名工作人员。为提高工作能力,2017年,我局举办全市工商系统业务培训2次,培训效果良好。截至2017年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推进顺利,相关情况如下: (一)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和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今年元旦、春节、清明、端午节日期间,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12315统计分析”栏目公布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对本市12315平台内收到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分析。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发布消费提示。结合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利用时令特点,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消费提示。 (二)加大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公开力度 2017年,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最新商品监测情况”栏目发布了有关商品抽检结果信息,并在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上海法制报》“上海观察”APP等平台将抽检结果同步发布,方便公众查阅。 (三)及时发布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开展情况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 根据联合执法、专项整治等行动的开展情况,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将案件信息主动对外公示之余,对于典型案件,专门对外发布了2016年度十大商标侵权典型案件,2017年第一号11家虚假违法广告公告以及《2016年度上海广告市场状况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及时督促改正,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7年新增信息11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1101条政府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的有22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9条,占17.6%;规范性文件信息3条,占1.4%;财政信息6条,占2.7%;业务类信息140条,占63.1%。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工商机构职能情况。公开内设机构、人事任免、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39条,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2.规范性文件。共公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违反《广告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宣布〈上海市中外合作经营非法人企业审批登记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规范性文件3条。 3.财政预、决算报告。公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预算单位2016年度单位决算》等预、决算信息6条。 4.公共服务类信息。2017年共发布涉及鞋类、箱包、服装、儿童玩具、座便器等商品流通领域质量监测情况与消费提示、警示55条,最新登记统计12条,12315统计分析4条。 (二)主动公开渠道建设 1.“上海工商”门户网站。一是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22条。二是做好网上咨询解答,2017年,共答复网上咨询2.8万件;三是做好网上征询,今年已公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2.大众媒体。2017年,通过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市工商局牵头起草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意见、服务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的12条意见等热点进行回应5次,2次走进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公众实时互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回应,推动信息公开透明。 3.“上海工商”政务微博、微信。2017年,“上海工商”政务微博网民关注量为39.3万人,“上海工商”政务微信网民关注量为4.43万人。2017年,“上海工商”政务微博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共发布信息 823条,“上海工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条。 4.其他。通过“上海工商”移动应用APP、市档案局、市图书馆以及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满足公众对获取工商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提升服务效能,优化为公众服务能力。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0件,其中,当面申请11件,网上申请463件,信函申请6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量较大的为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备案、审批等信息,约占48.1%,涉及行政处罚案卷信息的申请约占8.0%,涉及因投诉举报产生的申请约占5.9%。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54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40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件,占总数的0.7%;“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1.1%;“不同意公开”19件,占总数的3.5%;“申请信息不存在”55件,占总数的10.2%;“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4件,占总数的10%;“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50件,占总数的27.8%;“重复申请”10件,占总数的1.9%;“告知一事一申请”16件,占总数的3.0%;“告知其他渠道办理”67件,占总数的12.4%;属于撤销、咨询、复合答复(在同一份申请中,针对不同的申请内容在一份告知书中分别答复的)159件,占总数的29.4%。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投诉举报情况 复议。2017年,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7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涉及信访信息、行政复议信息、不明确信息补正、工商登记资料等申请答复内容持不同意见而进行复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为0件。 诉讼。2017年,以我局为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涉及不明确信息补正等申请答复内容持不同意见而进行复议,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为0件。 投诉举报。2017年,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举报3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误以为我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答复。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接收市民咨询3547人次,咨询电话接听3015人次,当面咨询接待522人次,网上咨询10人次,邮箱咨询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为企业年报如何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商登记资料查阅等业务办理信息。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9791.4万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最受关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化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加强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保障公众知情权和提高行政效力间存在一定矛盾、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内容规范化、统一化不足,以及对于一些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利的现象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通过调研座谈、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充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能力。 七、说明、附表 (一)相关统计数据为2017年市工商局相关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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