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取号 文    号
产生日期 2014-02-20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2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海工商”(scjg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共配备了20名全职工作人员,各分局均设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如下:

    (一)注重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我局重点加大了我局政策文件公开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市场准入等重热点政策文件,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同比继续提升。

    二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发挥相关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我局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类信息公开内容,利用各类公开渠道,公开了一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虚假宣传、商标违法等典型案例,有力地震慑了各种破坏市场竞争秩序行为,有效地警示了部分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违法企业。此外,我局在门户网站先后主动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进一步稳步推进。

    三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提供“商品质量监测、广告审查提示、消费提示/警示”等二十余项信息公开服务,并做好更新发布。此外,我局继续做好向社会开放政府信息资源工作,提供全市消费维权点分布、营业执照公示查询等24项数据服务产品和2项数据服务应用,供社会公众、企业下载使用。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申请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局进一步理顺办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责,形成“办公室牵头负责、业务处室主要办理、法制部门参与会审” 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

    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落实。为提升全市工商系统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我局着力加强案例培训,指导分局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工作中狠抓落实,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规范。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与便民原则相结合。我局在坚持依法办理的同时,根据服务便民原则加强和申请人联系沟通,为申请人答疑解惑,注重事前引导,针对个别疑难问题,我局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研究探讨,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满意度。

    (三)抓好重点环节,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基础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我局坚持以业务培训为抓手,以政策法规、典型案例为重点,通过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的培训,提升工商干部信息公开业务水平。2013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共进行两次业务培训,结合工作中的典型案例,着重加强业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初任公务员培训体系,分批开设面向初任公务员的专题培训。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配套建设。为促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我局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内网系统进行了部分改造完善,优化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有效提高了日常工作效率。

    三是继续强化保密审查工作。我局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遵循信息公开发布机制,有机结合公开属性审核、保密审查、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发布上网等各工作环节,强化保密审查环节,明确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3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1条,占36.3%;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1.2%;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占1.8%;业务类信息99条,占58.9%;其他类信息3条,占1.8%。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工商机构职能情况。公开我局的领导简介、职能概况、内设机构、职业行为规范、人事任免等58条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2.工商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公开名称登记、内资登记、外资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经纪执业注册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机构、相关法规、办事表格,公开了各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流程、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供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查询。

    3.规范性文件等工商政策信息。共公开《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等规范性文件3件。

    4.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2013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总结》等信息2件。

    5.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2年度部门决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2013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部门预决算信息。

    6.重热点资讯信息。一是公开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工商部门紧紧围绕国家战略,解放思想,坚持先行先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维护市场秩序的举措;二是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精神,发布《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公告》;三是公开发布《2012年度上海广告市场状况报告》白皮书,继续以白皮书形式发布年度全市广告业经营状况和广告市场秩序状况;四是公示公开第十八批上海市著名商标,其中,新认定著名商标158件,延续认定221件。此外,2013年我局利用门户网站、工商微博、新闻广播等公开平台,公开了一批涉及“商标违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打击虚假宣传、惩治食品违法、保障儿童商品质量安全”等典型案例,对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

    7.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登记公告”、“吊销企业名单公告”、“广告审查提示”、“消费提示/警示”、12315统计分析”等8项便民服务信息,提供“企业基本信息查询”、“著名商标查询”、“执业经纪人查询”等17项查询服务。2013年,我局共发布“羊绒服装、食品容器、儿童家具、木地板、壁纸、便携式计算机”等16类商品的流通领域质量监测情况,发布“购买儿童家具小知识”消费提示/警示1次,更新、发布“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上海市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3版)”等7件合同示范文本。

    (二)主动公开渠道建设

    1.“上海工商”门户网站。2013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建设,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服务水平。一是做好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公开信息655件;二是做好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检查事项等政务公开信息,加强整合、维护、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分类清晰,查询便捷;三是做好网站便民信息查询服务,目前网站共有13项查询服务,其中“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是访问量最高的栏目之一,公众可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栏目查询本市工商登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企业状态、公司类型、成立日期、营业期限、登记机关、受理机关、经营范围、年检状态”等十四项基本信息,全年该查询栏目月均访问量达2330万人次;四是做好网上咨询解答,全年共答复网上咨询22014件,平均每天网上咨询件数为60件,全部及时解答回复;五是做好网上征询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关于支持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登记暂行办法》等4件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征询获得了一批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六是做好网站常见问题更新发布。公开“内资、外资、个体、年检、市场、商标、广告、合同、消保、直销、法制”等类别常见问题,为社会公众答疑解惑,同时对公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有关政策解读进行了补充更新。七是做好网站无障碍化改造建设,在现有网站功能的基础上,对首页进行无障碍改造,设置读屏软件,对稿件内容添加语音辅助服务,使得视障人士能够轻松、顺畅的进行网站浏览,迈出了消除残障人士和普通人群“数字鸿沟”的第一步。

    2.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我局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管理制度》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前来咨询、申请公开信息的公众热情服务,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依法做好宣传、咨询辅导工作。同时加强对窗口政府信息公开标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多媒体触摸屏、主动公开查询电脑、公告栏的更新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服务顺利开展。

    3.大众媒体。2013年,我局领导多次走进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与公众、企业对话交流,宣传解读政策,解答市民咨询,听取意见建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此外,我局还举办例行资讯通报会和临时资讯通报会6次,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与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信息。

    4.“上海工商”政务微博。我局政务微博按照“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及时发布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最新消息、回应关切、微资讯、消费提醒、基层动态、经济数据、便民提示、政策解读、会议微转播、会议资讯通报等信息,“上海工商”政务微博2013年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共发布信息15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5件,其中当面申请40件,网上申请122件,信函申请4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77.2%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14.3%涉及行政处罚类信息,其余涉及工商法律法规、内部管理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0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05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的3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7.1%,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其他情况170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的0.5%;“信息不存在”29件,占总数的14.1%;“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35件,占总数的17.1%;“申请内容不明确”101件,占总数的49.3%; “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2%。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信息不存在”主要原因为申请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涉及部分法律法规咨询、相关税收政策或者由其他政府部门制作的政策文件等;“申请内容不明确”主要是部分申请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文件名称或信息名称,对信息的特征描述不明确,指向不清楚;“不予公开”主要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基于便民原则一般不收取费用,而是直接向申请人寄送告知书。对个别要求获取政府信息数量比较多的申请,我们一般告知申请人前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后予以提供。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收费人民币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制费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答复内容持不同意见而进行复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0件。本年度发生与复议、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为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8123人次,咨询电话接听341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4661人次,网上咨询52人次。我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76381837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操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各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法严谨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继续扎实做好制度建设、学习培训等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相关统计数据为2013年市工商局相关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68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34.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6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7

受理申请总数

20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122

5.信函申请数

43

6.其它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5

其中:1.同意公开数

34

2.同意部分公开数

1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

4.“信息不存在”数

29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3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01

7.“重复申请”数

0

8.不予公开总数

4

其中(1)“国家秘密”数

0

(2)“商业秘密”数

3

(3)“个人隐私”数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1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655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66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341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76381837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行政诉讼数

2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