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取号 | MB2F3067XN/2021-0000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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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日期 | 2015-02-17 |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上海工商”(scjgj.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配备了20名全职工作人员,各分局、各市场监管局均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相关情况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要求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保证公文公开的准确性,同时加大了保密审查力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二是结合本市工商系统职能调整和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更新完善,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要求,及时主动公开了相关工商政策、办事程序、办事表格等信息。继续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经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二)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力度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要求,为落实好本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真实性、及时性的监督,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我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架构下,建设了上海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公示了本市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企业年度报告、行政处罚、企业自行公示的其他信息等,以及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抽查检查公示情况等。我局将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息监管和信用约束等新型管理手段,促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 (三)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2014年,我局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发布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在我局网站设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栏,推进工商部门全部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决定摘要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向社会公示。主要有三类行政处罚信息,一是本市工商部门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当事人持本市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外省市工商部门移送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二是本市工商部门对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当事人持非本市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信息,也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发送至当事人登记机关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商部门。三是其他的行政处罚信息(如无照类的行政处罚信息)。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保持信息公开业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和岗位稳定性,增强全系统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2014年,我局面向新进公务员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2次。 二是深化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根据市政府的统筹部署,我局结合目录资源整理情况,按照公共性、公开性和可利用性的原则,整理形成了一批数据服务产品和数据服务应用,在“上海工商”门户网站开设了“数据服务专栏”,提供了各类企业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公告数据、全市消费维权点分布数据、上海市著名商标数据等数据服务产品,以及“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工商不良记录查询”等服务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77条,占44.3%;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占6.9%;业务类信息82条,占47.1%;其他类信息3条,占1.7%。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工商机构职能情况。公开我局的领导简介、职能概况、内设机构、职业行为规范、人事任免等信息55条,并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2.工商行政审批相关信息。更新了名称登记、内资登记、外资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经纪执业注册等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机构、相关法规、办事表格共22条。 3.规范性文件等工商政策信息。共公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管理办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不正当竞争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12件。 4.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市级部门预算》、《2014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等部门预决算信息。 5.重热点资讯信息。一是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精神,根据法律法规发布《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公告》、《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企业实行年报公示的催告通知》等;二是公示公开第十九批上海市著名商标,其中,新认定著名商标164件,延续认定333件。 6.公共服务类信息。2014年,我局共发布“地毯、电线电缆、五金工具、人造板及其制品、羽绒服、液体加热器、电取暖器、木制家具、童车”等20类商品的流通领域质量监测情况,更新、发布“《上海市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上海市汽车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等9件合同示范文本。 (二)主动公开渠道建设 1.“上海工商”门户网站。一是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全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84件;二是做好网上咨询解答,全年共答复网上咨询32280件,平均每天网上咨询件数为90件,全部及时解答回复;三是做好网上征询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关于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等8件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征询获得了一批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更新发布网站常见问题。更新发布了涉及企业年度报告、企业注册制度改革、广告业统计普查等常见问题。 2.大众媒体。2014年我局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回应,我局领导2次走进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与公众实时互动,举办例行资讯通报会和临时资讯通报会4次,主动公开发布各类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信息。 3.“上海工商”政务微博。2014年,“上海工商”政务微博在新浪微博平台上共发布信息1600余条,微博回应公众咨询28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4件,其中当面申请25件,网上申请162件,信函申请47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0.3%涉及企业登记注册信息,15.4%涉及行政处罚类信息,其余涉及工商法律法规、内部管理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3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34件,办结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的5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7.1%,主要涉及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信息。其他情况182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9件,占总数的3.8%;“信息不存在”29件,占总数的12.4%;“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3件,占总数的18.4%;“申请内容不明确”98件,占总数的41.9%;“重复申请”1件,占总数的0.4%; “不予公开”2件,占总数的0.9%。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主要涉及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信息不存在”主要原因为申请人所提供的企业名称不存在;“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主要涉及相关税收政策或者由其他政府部门制作的政策文件等;“申请内容不明确”主要是申请人将咨询、投诉等其他事项和政府信息公开混淆,并没有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指向,以及部分申请人未能提供准确的企业名称、文件名称或信息名称,对信息的特征描述不明确,指向不清楚;“不予公开”主要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基于便民原则一般不收取费用,而是直接向申请人寄送告知书。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收费人民币0元,其中检索费0元,复制费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其主要事由是申请人对我局答复内容持不同意见而进行复议,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0件。本年度发生与复议、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为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6228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572人次,当面咨询接待4620人次,网上咨询36人次。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606801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平稳开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足之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切结合上海市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格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相关统计数据为2014年市工商局相关工作情况。 (二)指标统计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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