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取号 AC60303002021052 文    号
产生日期 2021-01-28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scjgj.sh.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细化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0)20号)和《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市监办发〔2020〕176号),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在提高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管理效能中的重要作用。贯彻落实《要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围绕重点领域强化公开

        推进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公开。2月初,依托“一网通办”服务优势,在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平台,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倡网办少接触 筑健康”的倡议书》,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大厅办事服务方式,助力疫情防控。在局门户网站开设“疫情防控”专栏,发布99条涉疫信息,内容涉及疫情防控动态、监督检查执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具备防疫物品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等。在“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微博平台,发布200余条涉疫信息,内容涉及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疫情期间消费提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操作指南等。

        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及应用信息公开。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内容,优化企业登记“网上办”、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有关信息系统,便利服务企业登记流程。新出台《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全面深化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的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工作的通知》以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试点开展企业名称登记告知承诺制的意见》制度文件。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和新媒体平台,发布以上制度文件配套政策解读10余条,解读形式包括新闻发布会、图文解读、漫画解读、民生访谈、抖音解读等多元化形式。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有关公开工作,在局门户网站“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栏目、新媒体平台以及地铁宣传栏,发布《<外商投资法>与登记注册Q&A》政策解读,更新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三项清单。

        推进“双随机”等监管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发布《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围绕年度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任务和抽查结果。2020年全年,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协助司法公示信息(股权冻结)5897条、协助司法公示信息(股权解冻)3342条、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公告)841条、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公告)841条、双随机一公开(结果公告)138973条、抽查检查信息138973条、经营异常信息133000条以及严重违法信息17000条。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部署,对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和加强事后公示。在“一网通办”平台,发布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9项,动态更新139项事项的办事指南;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处理决定317178条。对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实施系统化精细化动态管理,新出台《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制度文件。2020年全年,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登记信息9936893条、备案信息655722条、行政处罚信息92906条。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食品安全试点领域及市场监管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清单工作。围绕局重点工作、权力运行全过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对市场监管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及公开依据等信息,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食品安全)》,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专栏,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超链接方式勾连公开信息。

        2.对今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新增公开要求加大落实力度

        在局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政策解读27条,解读形式包括图表解读、视频解读、在线访谈解读、新闻发布会解读、抖音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比例为70%。其中,首次开展局长办公会对公众开放1次,局主要负责人抖音直播带“政策”1次,局负责人参加民生访谈、在线访谈以及热线接听3次,上海质量月、上海品牌认证圆桌对话会议直播2次。在局门户网站“ 网上征询”栏目,发布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询126条,收到网上意见数量10条,公布调查结果期数126条。局门户网站“我要咨询”栏目收到咨询12712条,公开答复12712条。

        3.围绕消费安全,加强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公开

        发布《上海市食品贮存、运输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上海市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产品监督抽查公告70期、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情况21期、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3期、计量抽检5期、总局食品抽检涉及本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3期、省级食品抽检信息49期(涉及32563批次食品)、食品安全情况分析4期。在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节期间统一发布汤圆、青团、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抽检情况。

        4.积极落实其他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公开

        局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栏目发布规章0条、规范性文件16条,历年主动公开规章13条、规范性文件127条;“机构职能”栏目发布内设机构简介1条,更新局领导信息4次;“重大决策”栏目发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1条,重大决策16条,规划计划17条;“统计数据”栏目发布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基本业务统计数据12条,投诉举报分析信息3条,食品安全状况报告、质量状况白皮书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报告各1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资源统计2条;“一网通办”栏目发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依据、条件、程序346项,动态更新346项事项的办事指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506条, 行政强制信息0条;“财政信息”栏目发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5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1条,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14项,采购总金额31891242元;“政策文件”栏目更新发布《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市场监管服务保障人员疫情防控专项方案》信息各1条(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开展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局消防安全应急演练以及进博会电梯安全应急演练各1次,全年未发生应急预警和应对事件)。《条例》中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市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能未涉及,公务员招考信息由市公务员局统一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从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等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优化办公系统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增加办理时限短信提醒功能,动态更新“依申请办理示范文书”。加强公开服务点当面咨询的接待和服务,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意与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2020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1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0件,另有5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为自然人的248件,商业企业的24件,法律服务机构2件,社会公益组织1件,其他的1件。予以公开33件,占12.2%;部分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24件,占8.8%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161件,占59.4% ;不予处理4件,占1.5% ;其他处理49件,占18.1%。

        2020年,累计收到行政复议2件,均得到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顶层设计,健全机制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食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等方面作出了细致的规定,着力解决存在的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

        强化组织领导,打造精干队伍。坚持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拓宽政府和人民群众沟通渠道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分管局长负责,办公室牵头主抓,各业务处室参与办理,法制处法制会审的工作格局。通过全系统政务公开培训和全系统执法检查,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注重属性审核,厚植公开理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全年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04条,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2条。完成公文类政府信息对接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工作,目前办公系统所有公文、集约化平台公开属性公文已均推送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四)平台建设

        进一步整合原工商、食品、质监、物价、酒类信息,根据信息内容,重新制定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归集展示同类信息,如,设置“抽查、抽检结果信息”栏目,归集展示食品、产品、计量条线的抽查、抽检结果信息,设置“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栏目,归集展示各条线处罚典型案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统一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部分。

        “上海市场监管”新添抖音号、快手号,建成了覆盖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平台的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实现差异化发布。2020年,累计发布各类新媒体作品5927条,累计阅读量1.1亿次。其中,微信推送1282条,阅读量650.9万次;微博推送2775条,阅读量7824万次;抖音推送217条,阅读量1247.9万次;快手推送64条,阅读量980万次;今日头条推送1589条,阅读量485.6万次。

        (五)监督保障

        局主要领导组织政务公开和信息系统整合工作会议,部署工作要求,听取工作汇报。对市场监管系统督查指导,组织市场监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业务培训1次,对16家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政务公开全覆盖执法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13

规范性文件

16

16

1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减3

 480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9

减3

2690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2

加7

506

行政强制

36

加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加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318912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8

24

 0

     1

  2

1

 2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1

 0

0

2

   0

  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1

2

0

0

0

0

 2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1

 2

0

0

0

0

5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3

4

0

1

0

0

7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3

6

0

0

0

1

3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0

9

0

0

0

0

49

(七)总计

243

24

0

1

2

1

 27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局门户网站整合和优化建设需持续推进,智能化搜索和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进一步提速拓展,成果推广与应用仍需加强;三是新《条例》《规定》实施后,专业领域的学习仍需加强,尤其是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业务更宽更广,公开工作队伍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整合、重构、创新、便捷”为指导,围绕“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理念,完善局门户网站优化设计,提高智能化应用水平;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优化市场监管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清单和食品安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清单公开工作,创新清单应用场景,提高清单应用能力;三是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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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